曝光多起环境卫生违法行为!真查!真处罚!

为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文明水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园林绿化和环卫中心、环卫集团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环境卫生违法行为的通告》,开展常态化巡查执法,不断健全依法打击环境卫生违法行为联动机制。

生活垃圾违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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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日,海岱路巡查发现路边存在袋装生活垃圾,2024年11月24日,瓜市路巡查发现垃圾箱外部存在袋装生活垃圾,经调查,均系沿街商店随意倾倒生活垃圾。
上述行为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禁止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规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分别给予了当事人罚款20元的行政处罚

餐厨垃圾违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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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7日联合夜查行动中,北海路巡查发现2家饭店工作人员向生活垃圾箱内倾倒餐厨垃圾,且多次违规倾倒。
上述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将餐厨废弃物放入专用收集容器,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与其他垃圾混倒或者排入排水管道、河道、公共厕所、公共场所等处。”的规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分别给予两家饭店当事人罚款3000元、1000元的行政处罚

建筑垃圾违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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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1日,后营子街巡查发现公共生活垃圾箱内部及外部地面上存在大量装修垃圾,经调查,系附近居民孙某违法将装修垃圾倒入生活垃圾箱。
上述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规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给予当事人孙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再次提醒
乱扔垃圾,不仅是不文明行为,
更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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