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转型引领上海文创产业新纪元 | 社会科学报

习近平文化思想


在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引领下,上海文化创新力的激发和文化软实力的提升显得尤为关键。面对新形势,上海需借助科技的力量,坚持创新与传承的平衡,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加速在数字化和元宇宙等新领域的战略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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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数字化转型引领上海文创产业新纪元》

作者 | 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文化发展研究中心高级经济师    王雯莹    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文化发展研究中心经济师    周继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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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是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支撑,是顺应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的必然选择,极大改变了文创产业包括文化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在内的整体产业结构,催生出与新经济结合的新型文化业态,并释放乘数效应,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12月出台的《上海市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实施方案》中,上海积极呼应国家战略,进行全方位布局。此外,上海具备良好的数字文创产业基础,领跑全国率先拓展文旅元宇宙新赛道,在文创产业数字化竞争中加快重塑未来发展版图。


文创产业数字化转型的上海实践


上海推动数字化赋能文创产业,努力打通以数据资源、底层技术、文旅消费场景应用和重大项目综合运用为重点的“采集、开发、应用、集成”的数字化全链条。


推进文化数据资源开发。一是加快馆藏资源数字化进程。上海博物馆、上海图书馆等文博场馆加快馆藏资源数字库建设,推进数字资源公开共享,为数字版权的产业化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积极搭建文化资源平台。上海国有文化企业以高质量内容建设为核心、以新技术广泛应用为重点,增强文化数字内容供给能力,如SMG加快数字化媒体资源库建设,世纪出版集团搭建聚典数据开放平台。三是探索数据库开放的商业模式。一些体制内的内容平台开始探索商业化开放的路径,形成更大的产业价值,如《辞海》(第七版)网络版为注册用户提供免费及多种付费方式选择。


着力产业底层技术创新。一是交互技术。上海是国内VR/AR技术和内容创作发展高地,幻维数码、亮风台、叠境科技等成为国内领先的VR/AR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二是人工智能。上海形成了从核心芯片、算法平台、智能终端产品到行业应用的强韧产业链,建设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综合场景方案,如商汤科技打造了SenseMARS火星混合增强现实平台。三是网络运算技术。上海新一代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全国领先,特别在云计算领域,优刻得、网宿科技、七牛云、声网等创新企业紧跟前沿。四是区块链技术。上海区块链技术发明与专利数量全国领先,并具有较成熟的区块链应用实践,如零幺宇宙基于树图共识算法推出联盟链平台“光笺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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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文旅消费应用场景。一是数字化赋能传统赛道。上海一批博物馆利用数字技术探索文博资源的产业化路径,如上海博物馆自行研发数字藏品平台“海上博物”。传统媒体加快数字化转型,与互联网、社交媒体等新兴媒体的融合进程加深,如SMG推出“申   雅”IP数字化产品。以密室、剧本杀等为代表的线下社交娱乐项目通过数字赋能物理空间,如迷塔城1933项目以佩戴“义肢”等电子终端创新游戏指令发布形式。二是数字原生赛道加快布局。互联网文化企业向线上线下“两条腿走路”转变,如哔哩哔哩重点开发各类线下活动扩大影响力,Bilibili World连续举办七届,已成为国内最大的ACG领域综合性展会之一;三是数字文化新业态不断涌现。以交互式、定制化的方式持续增强“云演出”的可看性,如《不眠之夜》对沉浸式演艺的直播模式和付费直播进行试水,观看人数近100万人次。融合AR、VR、MR、AI等技术的沉浸式虚拟现实体验项目受到市场追捧,如法国VR内容品牌Excurio打造的《消失的法老》亚洲首展落地上海。顶级的国外光影展成为沪上艺术打卡地。


加快重大项目综合运用。一是数字文创园区集聚优势显著。重点文创园区集聚一批抢占新业态新高地的数字文创企业,如杨浦大创智创新发展示范园区重点培育泛娱乐、大设计、新消费三大产业集群,总营收超过3000亿元。二是数字文化节赛活动影响力不断提升。上海将数字文化节赛活动作为向公众推广数字文化的入口,如2024首届上海国际光影节建立“一主多点、市区轮动、产业联动”新型节展模式,主会场及12个分会场共举办136项主题活动,吸引国内外游客和市民1620多万人次,带动消费超过38亿元。三是文化数字治理加快整合应用。上海文旅数字化治理体系领跑全国,如率先上线文旅专业领域“两网”大厅,上海数字文旅中心实现文旅智慧治理全域感知、全数融汇、全程协同、全景赋能。


数字化转型面临的瓶颈问题


文创产业数字化转型是系统性工程,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引领文创产业颠覆性变革,在转型发展过程中势必面临一系列要破解的问题瓶颈。


数字化转型顶层设计尚需健全完善。数字化转型的整体性、系统性建设需要持续推进,特别是细分领域的文创产业数字化转型的创新驱动机制有待加快探索。文创产业数字化转型协调机制仍需健全,数字场馆、数字酒店、数字景区建设自成体系、缺乏联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还不够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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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创产业数字化创新发展能级还需提升。上海领军数字文化企业数量还不多,体量不够大,带动数字文创产业链发展的能力有限,“文化+科技”融合独角兽企业估值规模较小,数字文创产业业态集聚区还不多,且缺乏共性技术平台、应用系统平台、交易平台、服务平台等,行业内同类关联平台的数据不连通。关键技术、设备过度依赖海外的问题日益突出,新技术与产业化应用仍有脱节,中小企业实力有限,难以识别关键技术,获得技术支持的难度很大。


文创产业数字化人才严重缺乏。据《产业数字人才研究与发展报告(2023)》,当前数字人才总体缺口在2500万至3000万人左右,人才短缺已经成为制约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上海文化数字化人才缺口大,复合型人才尤其匮乏。数字化人才培养体系滞后于现实发展需求,数字经济相关学科的内涵和范围仍不明确,人才培养机构与数字职业衔接不足。数字化人才职业通道也需逐步打通,如元宇宙的发展催生了3D建模师、特效师、场景建造师、捏脸师等一批全新的职业需求,但上述职业不论是在专业技能学习、培训,还是在技能认证或社会接受度上都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文创产业数字化发展环境仍待优化。文化企事业单位资源类型繁多,对数据资源开发的需求不同,导致缺乏统一规范标准,限制了文化资源数据的共享以及产业链的协调合作。文化资源数字化涉及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等不同领域,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不同形态存在,体量庞大,在数字化过程中普遍存在产权不清晰、确权难等问题,极大制约了文化数据价值的挖掘,从源头上阻碍了文创产业数字化发展。海量数据资源和不断催生的新业态、新模式,导致对文化数字化领域以及互联网空间的监管难度进一步加大,法规政策滞后于产业、技术发展的问题日益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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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上海文创产业数字化转型的对策


推进顶层设计赋能文创产业数字化转型。聚焦战略和政策先行,积极构建与数字化建设相适应的市场准入、市场秩序、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安全保障等政策法规体系,制定文创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战略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发挥重大项目引领作用,加快构建汇聚数字基础设施、多元数据资源、新兴应用技术于一体的“数字城市文化底座”,以SMG全媒体创新平台等重大项目的持续推进为抓手,做大规模并提升在全国的影响力,探索与社会力量共建机制。推进数字产业重大平台建设,加快搭建上海文化数据服务平台,推进上海数字文化智算中心建设,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主体和参与主体,积极发挥上海数字文创暨元宇宙产业联盟等平台作用,为数字文创企业开放更多应用场景和业务试点机会。


全面提升数字文创产业竞争力。提升数字文化企业能级,支持喜马拉雅、阅文集团等领军企业做大做精做强,加快吸引国内外头部企业并将数字文化相关业务板块落地上海。推动数字文创产业集群发展,打造产业链条完善、创新要素富集、配套功能齐全的数字文化产业发展集聚区,创建一批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丰富数字文化内容供给,支持数字文创企业探索与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等开展合作,同时以技术革新戏曲、舞蹈、美术等传统文化产品的表现形式,鼓励细分领域文创企业推出更多数字原生产品和应用。扩大数字文创产品出海影响力,放大上海数字文化企业在游戏、电竞、网络小说等领域“走出去”优势,提升上海数字文创产品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突出定制化、本地化出海。


着力发展数字文化消费新场景。打造数字化文化消费地标空间,聚焦“一江一河”“建筑可阅读”“演艺大世界”等加快重点数字文化场景建设,在外滩、东方明珠、豫园等文化地标以及新天地、TX淮海等年轻人集聚的文商旅综合体积极打造不同能级数字文化地标。推动传统文化消费场景数字化提升,利用技术手段革新传统文化消费场景,将更多数字文化产品及服务体验“无痕”植入电影院、剧院、博物馆、艺术馆、剧本杀馆等线下文化空间。优化数字文化消费体验,完善数字文化项目、数字文化空间建设标准和指引,在虚拟现实、交互娱乐等新兴领域研究制定产品、技术和服务标准,开发更具上海标识、虚实融合的文旅消费新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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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优化文创产业数字化发展环境。强化数字化人才支撑体系建设,加快引进海内外顶尖数字文化人才和复合型数字文化人才,引导高校增设数字技术课程并提高实践课程比重,构建高职院校与用人单位高度协调的数字化人才职业培养体系,探索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人才机制创新。加强重大节展活动的数字化应用,以数字技术提升传统节展的可看性、可玩度,持续做大中国国际数码互动娱乐展览会等品牌数字展会的影响力,将上海国际光影节打造成为城市新名片,持续释放豫园灯会、龙华跨年等传统节日的“数字生命力”。提升数字文化治理能力,依托上海数字文旅中心推出更多实战管用的应用场景,针对新业态及时出台相关监管办法,制定大空间技术相关标准等文旅场馆数字化转型地方标准,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加快建立远程在线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