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药】“这个杀手不太冷”——有一种发热叫药物热

【来源:安徽药品监管】

临床抗感染治疗有效,突然再次发热,患者一般状态良好,是什么原因?当以上情况出现时,请警惕隐形的“杀手”——药物热。

本期【安全用药】,一起来科普什么是“药物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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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药物热”?

药物热(drug fever)是指由治疗药物引起的发热,并已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发热,其关键特征是停药后热退。

药物热的诊断

药物热的诊断没有统一的标准,确定诊断通常在停用可疑药物并出现体温下降以后才能获得。在确诊前对患者的病情、药物治疗方案及实验室检查指标进行仔细的评估。当患者的发热无法用其他疾病(如肿瘤、血栓栓塞性疾病、脑血管意外、胶原血管疾病、急性痛风、外科手术及创伤)来解释时,应该考虑为药物热。

药物热的临床特点

(1)发热体温平均值38.5℃(有的可达39℃~40℃):患者一般没有明显的不适症状。

(2)药物热出现的平均时间为用药后7~10d:抗肿瘤药物引起的平均时间约为6d,抗菌药物引起的平均时间约为7.8d,中枢神经系统药物引起的平均时间约为18.5d,心血管药物引起的平均时间约为44.5d。

(3)热型表现各异:包括弛张热、稽留热、不规则热等,可能无其他伴随症状,也可能伴畏寒和寒战。

(4)可伴有皮疹:有18%~29%合并有过敏性皮炎表现,大部分皮疹以斑丘疹为主,有些患者伴或不伴荨麻疹。

(5)实验室检查:药物热患者的实验室检查可见血常规以白细胞减少比较多见,嗜酸粒细胞增多,可伴有血小板下降,可能与变态反应相关;肝功能异常;CRP 与血沉增高,也可见乳酸脱氢酶升高。

药物热发生的主要机制

引发药物热的主要机制包括:超敏反应、改变体温调节、药物生产或药物使用原因、药物药理作用的延伸以及特异质反应。

药物热处置方法

(1)停用可疑药物:大部分情况下停药后48~72h内发热可消退,有的可疑药物(如替考拉宁)清除比较慢、与超敏反应相关的斑丘疹将持续时间较长,可适当补充液体促进药物排泄。如停药3d后体温未下降,或3d后体温下降但未能恢复正常,应当考虑除药物热外的其他发热原因。

(2)对症处理:对高热患者可应用冰敷等方法物理降温。

(3)预防措施:特殊情况下,如在癌症、多重耐药菌感染的治疗过程中没有可替代处理措施,可预防性的使用糖皮质激素、非甾体抗炎药物和组胺受体拮抗剂来防止超敏反应的发生。

可引起药物热的药物

(1)抗微生物药物:阿昔洛韦、两性霉素B、红霉素、氯霉素、呋喃妥因、异烟肼、利福平、链霉素、四环素、米诺环素、万古霉素、氨苄西林、美洛西林、苯唑西林、青霉素、哌拉西林、头孢菌素类等。

(2)抗肿瘤药物:巯嘌呤、博来霉素、顺铂、阿糖胞苷、柔红霉素、干扰素、门冬酰胺酶、长春新碱等。

(3)心血管类药物:氯贝丁酯、地尔硫䓬、多巴酚丁胺、呋塞米、肝素、氢氯噻嗪、甲基多巴、普鲁卡因胺、奎尼丁、氨苯蝶啶等。

(4)免疫抑制剂:硫唑嘌呤、吗替麦考酚酯、西罗莫司等。

(5)抗惊厥药物:卡马西平、苯妥英钠等。

(6)其他药物:别嘌醇、西咪替丁、叶酸、碘、甲氧氯普胺、丙硫氧嘧啶、前列腺素E、利托君、柳氮磺吡啶、茶碱、甲状腺素、布洛芬、萘普生等。

总结

1、抗菌治疗期间病情突变又有发热应注意排查药物热;

2、抗菌药物诱发的药物热多见于治疗后第7~10天左右,停药后消失,预后良好;

3、诊断主要是排除法;

4、处理原则包括停药,替代抗菌药物治疗基础感染,对症支持治疗等。

作者:临床药学科 刘舒扬

来源:安阳市人民医院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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