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投毒报复,龙川一男子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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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
龙川一男子
因为邻里纠纷心怀恨意
竟将含有剧毒物质的高效杀鼠剂
洒在邻居晾晒的稻谷上
害人终害己
最终这名投毒男子
被龙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刑
等待他的也将是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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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6日上午,刘某发现晾晒的稻谷上有不明红色稻谷粒,调取监控发现有人投放不明物体,于是他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调查发现,在事发当天凌晨,一名头戴帽子、用雨衣盖住全身的男子,翻过围墙来到一居民家的门坪,将购买的“杀鼠药”泼洒在刘某晾晒的稻谷上,而这名男子便是他们的邻居罗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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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罗某为什么要向刘某的稻谷中投毒呢?原来,在事发前两天,刘某在与罗某家相邻的朱某家的门坪处晾晒稻谷,罗某发现自家门坪处有被丢弃的稻秆,怀疑是刘某家故意所为,加上此前与刘某家因土地纠纷等问题一直有矛盾,自家菜园也曾被刘某家泼洒过“草甘膦”,出于报复心理,他便于当天上午在佗城镇佗城街道一农药店购买了一包含有溴敌隆成分的“杀鼠药”准备用于投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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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出于报复心理便以投放毒害性物质这种极端方法来报复邻居,经鉴定,他投放的属于急性毒性物品,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龙川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古宏锋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向他人晾晒的谷物投放含有急性毒性物品——溴敌隆,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且被告人罗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表示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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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罗某犯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按照案发时冬稻谷的市场价格,被告人罗某赔偿原告损失共计人民币5000余元。”古宏锋说。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
对此法官提醒
邻居之间要互相包容
互相尊重,互相谦让
日常生活中
邻里之间发生一些矛盾纠纷
在所难免
发生矛盾时双方都要冷静思考
应合情、合理、合法地解决


“不要相互斗气、打击报复,更不要做一些违法犯罪的行为,以免酿成大祸,害人害己。”古宏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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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源广播电视台 联合出品

记者:刘菲菲 王猛

通讯员:陈碧霞

编辑:曾佳颖

一审:刘金明

二审:郑志豪

三审:董   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