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耀光辞去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耀光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28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李耀光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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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罗聪懿
  来源|江苏人大发布
  编辑|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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