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现场直击(十二)丨阿姨异常取现2.8万元,险些成为诈骗“工具人”

突然提出大额取现申请

面对银行工作人员咨询

回答问题含糊不清

看着手机读剧本回答

……

这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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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11时许,梁阿姨走进宾阳县农村商业银行新桥支行,提出大额取现的申请,这一过程中的可疑行为立即引起柜台工作人员的警觉。


“阿姨,你申请大额取现主要用途是什么?”面对柜台人员的询问,梁阿姨的回答含糊不清,频繁查看手机,异常的举止加深了柜台工作人员的疑虑,很可能有人告知其面对银行工作人员的答复话术。接着,梁阿姨表现出不耐烦,对一些问题避而不答,甚至直接离开。柜台工作人员发现这异常举动后,立即电话联系南宁市宾阳县公安局反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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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民警耐心劝说,梁阿姨才意识到自己险些进入诈骗分子的圈套,差点成为诈骗的“工具人”。



警方提醒

明知是诈骗团伙而帮助“取现”,实质是帮助犯罪团伙进行“洗钱”,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请广大群众切勿因蝇头小利而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2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素材来源:宾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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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张军 责编:农媛 编辑:杨岚晶 校对:滕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