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见血 | “垂帘”和“垂怜”

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幽巷谋杀案》(新星出版社2018年9月出版)中,波洛和苏珊有这样一段对话:“苏珊歪了歪头,回应道:‘写回忆录时我肯定会记下这一笔的。需要我下去帮忙吗?’‘那真是老天垂帘。’”此处“垂帘”一词用错了,应用“垂怜”才对。

“垂怜”是个敬辞,即赐予怜悯,用来称对方(多指长辈或上级)对自己的怜爱和同情。叶蔚林《蓝蓝的木兰溪》:“幸好上天垂怜他,赵双环到省里开会去了。”上述引文中的对话,是波洛对苏珊想要帮忙表达感激之情,用“老天垂怜”是很合适的。

“垂帘”即放下帘子,可指闲居无事,如《南史·顾觊之传》:“觊之御繁以约,县用无事。昼日垂帘,门阶闲寂。”也用以指女后辅佐幼主临朝听政。《旧唐书·高宗纪下》:“自诛上官仪后,上每视朝,天后垂帘于御座后,政事大小,皆预闻之,内外称为‘二圣’。”无论是哪个义项,都与小说的语境不相符。

将“垂怜”误作“垂帘”,恐是两词音同所致。

(本文刊于《咬文嚼字》2019年第8期《一针见血》栏目。)

来源:咬文嚼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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