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人民检察院: 抓牢意识形态 唱响检察工作“主旋律”

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将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夯实检察工作的思想根基,确保检察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该院党组深紧紧围绕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主动担责,自觉履责。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重要议程。

该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干警,营造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浓厚氛围,组织干警积极参加全民洗城、志愿交通等志愿服务。利用红旗渠畔的地域精神优势,长期坚持“修渠故事我来讲,林检发展我来谈”活动,在主题党日跟随总书记的脚步,重走红旗渠,重温入党誓词。大力弘扬红旗渠精神,结合该院检察工作实际,创建“渠润检察蓝 我护红旗渠——党建业务融合三常九做工作法”,在全省检察机关党建融合品牌工作会上进行汇报展示,并通过检察日报、人民检察进行讲解、推广。通过本地新媒体平台对典型案例、先进团队和个人进行宣传,树立了检察干警良好社会形象,通过先进示范引领,传递正声音、弘扬正能量,在该院营造了积极向上、比学赶超的浓厚干事创业氛围。

随着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的不断完善,公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检察宣传的对象不仅包括传统被动接受的受众,而且包括积极主动参与、监督公众主体,尤其是数字庞大的网民、手机用户。检察宣传工作由单项式灌输向双向互动交流转变。检察宣传对象的全民化、多元化,不仅考验基层检察院对检察信息的把控能力,更考验其对网络舆情的处置能力。为加强业务部门、宣传部门和技术信息部门之间的沟通,该院从各部门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一定新闻宣传和网络舆情应对能力的干警,组建了网评员队伍。积极与市委网信办和上级院进行联系,明确专人负责舆情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涉检舆情,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