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市级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标段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一年内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以来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原件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1)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 中 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 中 小微企业,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 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