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并购重组行动方案,支持上市公司向新质生产力转型

11月27日,深圳市委金融办发布《深圳市推动并购重组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2025-2027)(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发挥并购重组资源配置功能,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支持深圳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提升投资价值,助力深圳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的“20+8”战略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的壮大,增强产业经济发展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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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目标:打造并购重组高地

《行动方案》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旨在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提升深圳并购重组市场的活跃度与质量。《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底,力争将深圳打造成为新质生产力投融资活跃区、技术和产业并购交易集聚地、上市公司质量提升示范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先行地以及创新资本生态健康规范先导区。

此外,推动深圳境内外上市公司质量全面提升,总市值突破15万亿元;并购重组市场持续活跃,完成并购重组项目总数量突破100单,交易总价值突破300亿元,形成一批优秀并购重组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助力深圳打造有重要影响力的创新资本形成中心。

建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项目库

《行动方案》强调,要围绕深圳市“20+8”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布局,深化并购重组标的项目的储备、整合和对接等服务。深圳市将建立健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项目库,形成基本覆盖全市重点产业领域的并购标的项目储备资源,助力挖掘潜在的并购重组线索。

此外,《行动方案》还提出建立“市区联动+部门协同+市场推荐”项目推优机制,分领域、分行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并购重组标的项目梳理、征集、遴选、入库申报工作,加快推出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并购重组潜力、具有发展前景的优质项目。

支持上市公司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转型

《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支持上市公司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转型发展。方案指出,要支持上市公司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进行并购重组,包括开展基于转型升级等目标的跨行业并购,收购有助于补链强链和提升关键技术水平的优质未盈利资产,以及支持“两创”板块公司并购产业链上下游资产等。

同时,鼓励上市公司用好股债融资、并购重组等“绿色通道”政策,通过并购重组持续做大做强,特别是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以及新赛道和未来产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能够解决“卡脖子”问题的科技型上市公司将得到重点支持。

推进上市公司高质量规范发展

在推进上市公司高质量规范发展方面,《行动方案》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搭建“星耀鹏城”资本市场公共服务平台,为各部门和各区提供“一体化”信息共享系统,为上市公司提供“一站式”数字化服务平台。

与此同时,《行动方案》鼓励上市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市值管理,强化现金分红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内部控制,严防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支持有能力的上市公司立足主业,通过吸收合并、控股或参股等加大对产业链相关企业的资源整合力度。

联通香港资本市场,拓宽并购资源

《行动方案》提出,要依托香港资本市场优势,有序推进并购重组项目、金融产品等互联互通。方案指出,要支持深圳市符合条件的行业龙头企业并购境外资产标的,通过赴港上市或再融资等方式,提升并购重组效率,拓宽资源整合范围。此外,鼓励深港合作设立并购重组相关的投资基金,支持境内外机构投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获境外机构投资的科技型企业深化与相关国别的产业链合作。

方案还提到,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与香港联合交易所在探索深化股债融资、并购重组制度机制互联互通等方面加强合作,在整合两地产业资源和创新资源、丰富并购融资工具、提高支付灵活性上先行探索,争取推动创新性并购重组案例落地。

支持上市公司开展并购业务“走出去”

《行动方案》鼓励上市公司并购境外优质资产,在跨境换股方面予以便利支持。方案提出,要支持银行持续优化汇率避险服务,引导上市企业树立风险中性理念,提升主动管理汇率风险能力。同时,支持银行优化跨境人民币和外汇业务流程,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实施差异化服务。此外,推动保险公司加强对上市公司海外项目的保险支持,探索实施差异化费率。

丰富并购重组融资渠道

在丰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融资渠道方面,《行动方案》提出,要鼓励金融机构为并购重组及后续运营提供并购贷款、并购保险、并购债券等金融工具,探索非居民并购贷款创新试点,研究科技型企业并购贷款创新试点。

《行动方案》还提到,要持续创新“并购+”组合融资工具,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通过设立并购基金、发行债券等方式提供低成本、全周期投融资服务。此外,方案强调要强化深圳市“20+8”产业基金对并购重组项目的投入力度,对纳入深圳市并购重组标的项目库的重点项目,纳入“20+8”产业基金支持范围。支持有能力的产业链“链主”企业开展企业风险投资(CVC),围绕本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并购重组,拓宽上市公司与国资共同设立产业基金的覆盖面。支持银行、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私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鼓励合格境外投资者通过 QFII、RQFII、QFLP 等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构建并购重组发展体系

《行动方案》提出,要打造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服务一流中心,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构建更加适应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发展体系,加强市场培育并为相关项目提供全周期、一站式服务。

除此之外,《行动方案》还提到,加强并购重组中介服务机构的培育和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并购重组专业团队的培养,加快形成一批行业领先、辐射全国的头部专业服务机构。支持聚焦于以并购重组为主的投资银行业务和投资管理业务的全球机构在深设立总部或者分支机构。同时,支持上市证券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一流投资银行。

在人才建设方面,《行动方案》提出,要构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人才汇聚高地,建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人才滚动培养计划,引进具有“产业+金融”复合背景的高层次并购重组人才在深圳发展。

加强风险防控,保障并购重组安全

《行动方案》强调,要加强对并购重组活动的风险防控。方案提出,要加强对并购重组活动的风险监测,在并购重组推进过程中加强对税务、财务、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合规性审查,对并购标的、并购价格与真实性进行审慎把关,加大对上市公司投资者的保护力度。同时,倡导在资产债务稳健的前提下开展并购重组,避免上市公司盲目扩张、违规并购。此外,方案还提到,要加大对并购重组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维护金融安全与社会稳定。

此次《行动方案》的发布,不仅为深圳的并购重组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全国其他城市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未来,深圳将继续发挥其在并购重组领域的优势,推动上市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助力深圳打造有重要影响力的创新资本形成中心。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罗曼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