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党建引领“红齐”幸福食堂 托起老有颐养“大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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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大众新媒体大平台启动“大众党建案例库”征集展示活动(投稿邮箱dzrb1939@qq.com),面向全省各级党组织征集优秀党建案例。以下为本期入选案例。

近年来,德州市齐河县聚焦解决“一老一小”民生难题,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按照“党建+幸福食堂”养老模式,在全县推动“红齐”幸福食堂建设,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和服务内容,畅通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

强化顶层设计,高起点凝聚工作合力。一是系统化谋篇。按照“县级指导、乡镇领导、村社主导、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制定齐河县“红齐”幸福食堂建设实施方案,由县委组织部联合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共同推进“红齐”幸福食堂建设,打造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党建+养老”工作模式。二是全域化布局。坚持全域覆盖,拓展建设范围,明确目标任务,推动全县各城市社区、各农村迁建安置区、各党建共同体中心村应建尽建,其他行政村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做到15个乡镇(街道)全覆盖。三是阶段化推进。按照试点启动、加快推进、评估提升3个阶段,采取先易后难、先大后小的原则,优先选择村班子战斗力强、建设意愿强烈、老年人固定就餐人数较多、经济基础好的村(社区),逐步铺开“红齐”幸福食堂建设工作,推动连点成线、连片成面。目前,齐河已建成“红齐”幸福食堂90处,日均可服务老年人3500余人次。

强化阵地保障,高标准推进规划建设。一是明确选址标准。综合村(社区)老年人数量、需求及就近方便等因素,合理进行布点,采取改造现有村级活动场所、党建共同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室,租赁、购买或新建等多种方式打造场所,避免重复建设。二是明确建设标准。符合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等条件,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使用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平方米,多层或高层建筑选取一层或低层,配备必要的膳食加工、厨具等餐饮设备和暖气、空调等设施设备,合理进行防滑地面、扶手、地面引导标识等适老化改造,装修朴素、环境舒适、卫生整洁。三是明确外观标识标准。制作悬挂全县统一的“红齐”幸福食堂标识,做到统一外观、统一名称、统一标识,便于群众识别和评判,推进设施标准化、功能综合化、运营规范化。幸福食堂实行“六公示”,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举报电话上墙公示接受监督。

强化长效运行,高水平优化运营管理。一是活化运营方式。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以村(社区)自主运营为主,村(社区)党组织结合实际采取聘请人员、招募志愿者、村干部轮值等多种方式开展自主运营,为老年人提供现场就餐、送餐服务。探索与第三方联营,一种是村(社区)党组织提供场地,引进国有企业或其他优质市场主体等入驻运营,并鼓励第三方对外经营,通过场地换资源为老年人提供补贴;另一种是主动与餐饮企业合作,依托有资质、有声誉的餐饮企业、养老机构联合开展老年人送餐服务。二是规范日常管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红齐”幸福食堂“管家”,抓好日常管理工作。建立“红齐”幸福食堂财务管理、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对建设经营中涉及的村集体收支严格落实“三务”公开规定。明确与第三方的合作方式、权责界限、管理模式、利益分配机制等,确保合理规范运行,最大限度让利于民。开发“红齐”幸福食堂城乡公益岗,专职从事食堂配餐、保洁、送餐等服务工作。三是加强服务保障。村(社区)党组织根据群众需求和实际状况,研究确定享受优惠的老年群体范围,按照个人承担1—3元或全额补贴等不同标准,制定老年人补贴优惠政策,实现80岁以上老人全覆盖。食堂根据老年人用餐特点,设计制作适合老年人消费习惯的营养配餐,根据实际提供送餐服务。乡村(社区)医生配合做好膳食指导,依托“红齐”幸福食堂积极开展健康服务工作。

强化激励引导,高效能激发工作动力。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县委组织部将“红齐”幸福食堂建设列为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任务,协调凝聚各方力量攻坚推进。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等根据各自职能,做好业务指导、食品安全、证照审批、村集体经济监管、健康服务等工作。各乡镇(街道)督促指导村(社区)做好建设运营工作。二是加强督导调度。开展“红齐”幸福食堂运营评估,对已建成运营食堂逐一实地查验,评定建设成效,形成评估报告。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拓展“红齐”幸福食堂服务项目。定期研判幸福食堂相关工作,压紧压实乡镇(街道)工作责任,督促做好建设运营工作。三是强化正向激励。分阶段对“红齐”幸福食堂进行实地验收,根据建设运营情况予以奖补,对达到建设标准且运营良好的,予以所在村(社区)党组织经费奖补,村党支部书记奖励1个星级,年度考核优先评定为良好及以上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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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吴永功

统筹:李扬

通讯员:曹志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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