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一殡仪馆用炖盅做骨灰翁?官方通报

针对网传“广东肇庆一殡仪馆用炖盅做骨灰翁”的消息,11月27日,肇庆德庆县民政局发布情况通报,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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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有关媒体报道了我县殡仪馆使用了一款形似炖盅的器皿作为骨灰瓮的情况。
经核实,报道中提及的火化业务系由原运营殡葬业务的德庆县怀恩殡葬服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办理。该公司在运营期间因发生违法经营行为,我局已于今年11月5日依法收回运营权,并由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接下来,我局将按照殡葬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行业监管。
据此前媒体报道,近日,广东肇庆的陈先生反映称,自己在德庆县殡仪馆办理丧事时,拿到的骨灰瓮竟是炖汤盅,心里十分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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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称,今年6月妻子在医院建议下做了引产。引产的胎儿被送到殡仪馆处理办丧事,共花费2000余元,“考虑到孩子很小,我说要一个小的骨灰瓮,当时没有心情去挑选,直接拿走装殓了,骨灰瓮单独不收费的。”因心情难以平复,陈先生和家人迟迟没有给这个还未出生的孩子办葬礼,骨灰瓮一直存放在家。
不久后,陈先生到医院办事,意外发现医院内给病人炖营养品的炖盅,和放在他家里的骨灰瓮很像。经对比,两者外观相同,家里的骨灰瓮上还贴着“家某福炖盅”标签。
(观察者网综合德庆县民政局、四川日报、极目新闻、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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