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儿子遭前夫阻挠,还被儿子当陌生人?女子为见面竟不惜下跪

莆田的阿花称,2015年她与前夫离婚后,多次要求探视儿子,却遭到了前夫一家的阻挠,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女子称探视儿子遭前夫阻挠
莆田的阿花与福州的阿建于2015年离婚,协议约定儿子小明由阿建抚养,阿花拥有探视权。但阿花称,离婚后,她多次提出探视儿子的要求,却都遭到了男方的拒绝,导致母子二人多年未见。而阿建一方表示,他们并没有阻止阿花和小明见面。
阿花表示,今年年初,她去学校探望过几次小明,起初两人还能坐在一起聊天,可之后小明不仅看到她就跑,还说她是陌生人。阿花认为,小明之所以会有如此转变,是受到了阿建一家的挑唆。
阿建的母亲称,小明正处在青春叛逆期,阿花突然来到学校,甚至还试图通过当众下跪来挽留他,会让他感到不适。
调解小组建议,阿花在与儿子建立联系时应循序渐进,避免采取极端手段;同时,阿建也应给予阿花更多的探视机会。
在调解过程中,阿建的母亲指出,他们曾经为阿花和小明创造过见面机会,但因阿花之前不愿配合办理小明的户籍登记,双方关系恶化,才导致他们减少了阿花探视的机会。
阿花表示,她之前之所以不愿配合,是因为阿建一家一直拒绝她看孩子,但后来为了满足孩子的上学需求,她还是办理了孩子的户口。近期,阿花收到了法院的通知,要求她支付小明的抚养费。阿花表示,自己生活较为困难,无法长期支付每月600元的抚养费。阿建认为,阿花这是在推卸责任。
调解小组帮忙劝解后,双方同意于11月底共赴仙游法院协商探视和抚养费支付的事宜。
调解手记
调解小组认为,阿花与阿建如果真的爱孩子,应当站在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思考问题,避免让大人之间的矛盾影响到孩子;对于应尽的法律义务,应当无条件地履行,这才是对孩子真正的关心和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