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理盐水冒充HPV疫苗,管好“新苗”要百倍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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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钟智维


近日,兰州公安破获一起用生理盐水冒充HPV疫苗诈骗案,受害者达160多人,涉案金额超60万元。


笔者检索得知,类似案例近年在全国已发生多起,作案动机、诈骗手法如出一辙。


问题为什么频频发生?作为近年研发的“新苗”,HPV疫苗能有效预防宫颈癌和癌前病变,接种后可获得8到10年的保护力,一经推出就受到追捧,一度出现“一苗难求”现象。与此同时,一些不法之徒想方设法制造假冒伪劣疫苗。用生理盐水冒充只是其中比较粗暴的方式,还有制造外观特征相似的疫苗类产品、使用非正规疫苗成分换签仿制......利用时间差、特别群体、网络电商、功能欺诈、偏远地区等多因素进行诈骗,以微乎其微的投入赚得盆满钵满,性质极其恶劣,不但变相剥夺了民众预防接种的权利,给其健康埋下巨大隐患,还会引发副作用、交叉感染等风险,可谓是赚“昧心钱”“害人钱”。


相对于使用很多年的疫苗来说,“新苗”因为提供了预防特定疾病的新方法,甚至是填补了特定疾病预防疫苗的空白,因此,一上市就会受到人们争相“抢打”,开辟出疫苗消费市场的新蓝海。这种巨大的商机诱惑,容易让利益熏心的不法之徒抓住“风口”,趁虚而入,玩起假冒伪劣的“鬼把戏”。从另一方面说,不法之徒究竟会采用什么方式来对“新苗”进行仿制或冒充,监管部门也缺少相应的经验。因此,在“新苗”上市之后的一段时间,监管部门必须百倍警惕、瞪大眼睛,做好对假冒伪劣产品的预防和相关问题线索的及时掌握、处理。


监管部门要像疫苗预防疾病一样做好对“假疫苗”的预防工作,在疫苗的生产、流通、接种等各个环节,加强把守。同时要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行业排查、企业抽查和商品抽检,从源头杜绝假疫苗流入市场,让老百姓用上放心的“新苗”。


图源:兰州公安微信公众号

编辑:赵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