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全力推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落细落实见效

龙岩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龙岩监管分局(以下简称龙岩金融监管分局)联合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及银行业机构加强纵向联动、横向协同,聚焦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问题,着眼“人”“资金”“政策”贯通发力,提升金融服务的温度、速度、力度,激发“人”的活力、加快贷款投放、增强企业信心,打造“升级版”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以有温度的服务激发“人”的活力

建立主办银行。综合考虑小微企业存量贷款、基本账户开立、经营地址和企业意愿等情况,以及银行经营特色,合理确定主办银行,有序对接服务小微企业,避免重复对接和多头授信、过度授信。

选派服务专员。督促银行机构制定“小微企业金融产品清单”,选派政治素质高、服务意识强、工作能力好的业务骨干作为小微企业的金融助理,一对一加强日常联络,当好“融资服务员”“政策宣传员”“发展参谋员”,深度参与“千企万户大走访”的“申报清单”和“推荐清单”两张清单形成,做到第一时间掌握企业经营动态、金融需求,第一时间宣讲金融政策、产品服务,第一时间解答企业融资问题。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落地以来,截至11月15日,全市走访小微企业10948户,其中有融资需求5316户。

组建先锋突击。鼓励银行机构组织党员、青年员工组成小微金融服务先锋队、突击队,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和青年员工生力军作用,开展“千企万户直通贷 一笔一画做普惠”主题宣传及“科技金融直通车”“四季农时”等服务行动,深入园区、社区、乡村,全面摸排小微企业情况,及时对接融资需求,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实施分类帮扶。对有融资需求但因不满足贷款条件暂时无法给予融资支持的小微企业,深化“政府、银行、企业、监管”四方会商,逐家企业问诊把脉,联合做好问题修复,力促企业达到融资条件。对存在资金周转困难的小微企业,银行机构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续贷、展期、调整还款计划、借新还旧等多种方式,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提高信贷支持的稳定性。对数量最多的个体工商户实施金融帮扶计划,给予创业课堂、续贷资金、信用贷款、保险保障、“个转企”服务等支持,助力个体工商户“起好步”“动力足”“走得稳”“行得远”“长得大”“做得强”。

落实尽职免责。要求银行机构健全尽职免责制度,完善适用人员、明确尽职免责情形,细化责任认定标准、明确申诉流程,推动尽职免责与绩效考核相衔接,做到“应免尽免”,切实为信贷人员松绑减负,有效保护信贷人员的积极性,形成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对未细化尽职免责制度、未开展尽职免责认定的银行机构进行监管通报、监管约谈。

以有速度的服务加快贷款投放

数据共享提升对接效率。一方面,小微企业、银行机构、政府部门依托福建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金服云”,以省信用信息平台共享信息为支撑,协同联动,线上化采集、审核产生“走访清单”“申报清单”“推荐清单”,实现快速申报、快速响应;另一方面,税务、市场监管部门提供小微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信用风险分类等信用信息,发改、工信、农业、商务、人行、法院等相关部门提供小微企业的项目审批、经营状况、质押担保、涉法涉讼等情况,剔除非正常经营、信用记录差等不符合基本准入标准的小微企业,形成实现信贷资源精准滴灌,提升对接效率。截至11月15日,全市分别形成小微企业走访清单、申报清单、推荐清单10948户、1672户、1654户。

“三快”流程实现“能贷快贷”。督导银行机构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用好福建省“金服云”平台、龙岩市“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和各银行机构自建的金融服务平台,建立“线上+线下”信贷“绿色通道”,成立微贷中心,设立集中审贷中心,下放审批权限,优化信贷流程,简化审批材料,采用快速收集资料、快速开展调查、快速审批贷款的“三快”流程,提升业务受理、审批效率,压缩等贷时长,加快贷款投放,原则上一个月内作出是否授信的决定并及时反馈,不少贷款实际已做到当日申请、当日放款或“自助办贷、秒批秒贷”,实现“能贷快贷”。截至11月15日,全市向小微企业授信7.99亿元、发放贷款6.13亿元,其中,2.59亿元贷款实现企业当天申请、银行当天放款,办理办首贷225户、金额2.99亿元。

移动银行打破地域限制。指导银行机构持续创新服务形式,打破物理网点的地域限制,通过流动银行车、PAD终端深入园区、乡镇、村居、集市,为小微企业提供“开立账户、信息采集、信用建档、客户评级、融资授信”等一站式金融服务,提升服务效率。

以有力度的服务增强企业信心

做好续贷衔接。要求银行机构制定小微企业“续贷政策明白卡”,加大续贷沟通宣传力度,做到政策“应知尽知”;修订续贷办法,扩充续贷适用对象,不单独因续贷下调风险分类,优化调整业务流程,建立续贷绿色通道,并探索线上办理功能;至少在贷款到期45日前主动走访了解存量小微企业续贷需求,形成“续贷清单”;至少在贷款到期30日前开展续贷调查与评审,15日前向企业反馈评审结果;在贷款到期前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办理续贷,缩短资金接续间隔,实现新旧贷款无缝衔接,确保“应续尽续”。截至11月15日,全市办理小微企业续贷0.85亿元。

提供信用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开办信用信贷产品,向信用风险低、信用评价好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减轻小微企业抵押担保压力,提升信用贷款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让诚信守法的小微企业有更高含金量、更多获得感。截至11月15日,全市办理小微企业信用贷款0.26亿元。

积极减费让利。督促银行机构扎实开展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专项行动,深入银行机构开展实地督导,组织银行机构围绕利率定价、服务收费、与第三方合作、增信安排、信息披露五项重点开展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对照整改提升。推动银行机构积极与国有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推广“总对总”批量担保模式,简化担保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做到“见贷即担”“见担速贷”,有效缓解小微企业担保难、担保贵问题。引导14家法人银行机构将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红利体现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定价中。督导银行机构用足用好财政贴息、支农支小、科技创新再贷款、民营小微企业提质增效贷款、普惠小微支持工具等政策,科学合理确定利率,推出阶段性利息优惠,向小微企业发放“乡村振兴贷”“提质争效贷”“文旅贷”“科技贷”“技改贷”等专项惠企贷款,并结合企业情况主动减免收费项目,加大减费让利力度,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截至11月15日,全市已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的平均利率为3.19%,比前三季度平均利率下降0.94个百分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