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用地规划图
绵阳市南部的综合城市组团,国家级经济开发区。
规划范围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总用地面积为40.83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人口为40万人。
规划形成“一带两廊五片区”结构布局。
“一带”:南北向串联涪江的城市发展带。
“两廊”:东部木龙河生态绿廊和西部松垭河生态绿廊。
“五片区”:以生活居住为主的三江生活居住片区和东湖居住片区、以塘汛老城为主的塘汛老城服务片区、以商业商务和休闲娱乐等综合服务为主的综合商贸服务区、以生活居住和产业发展为主的产城融合片区。
功能结构规划图
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1062-2021),规划形成6个十五分钟生活圈,27个五—十分钟生活圈,配置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健康管理、为老服务、文化活动、体育健康、商业服务、行政管理和其他设施。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本次规划结合相关规划和规划区发展需求,形成“四横四纵”外部连接骨干路网通道。
道路系统规划图
规划居住用地容积率上限控制在1.0-4.5;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上限控制在1.0-4.5;工业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5-4.0;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0-3.0;公用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不明确容积率指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弹性控制;其他各类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运输用地)容积率上限控制在0.5-3.0。
开发强度分区控制图
居住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107米以下;商业服务业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100米以下;工业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60米以下;公用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不明确建筑高度指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弹性控制;其他各类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运输用地)高度控制在60米以下。
建筑高度控制规划图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要求对《绵阳经开区S-14、S-15、S-16、S-17、S-18、E-17、E-18单元详细规划》进行公告。
(二)本规划按照法定上位规划、相关专业专项规划及有关法规政策等制定,图中未注明的其他控制要求,按现行《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规划公告信息与现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所规定的土地使用性质不一致时,本规划所示的土地用途应视为政府对该地区发展的引导。
(四)本版公告的规划内容以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存档备查的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最新版本为准。
(五)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告。
(六)本规划最终解释权属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公告地点
1.规划范围周边地段
2.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示栏
3.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s://zrzyhghj.my.gov.cn/)
(八)公告期限
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6日
(九)反馈渠道
对此方案有异议者,请将附有姓名、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投递到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绵阳市文武西路498号)。
(十)咨询电话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0816-6334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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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陈亚妮 校对:朱雅馨 审核:李俊 黄小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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