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领域,医疗鉴定本应是少数复杂疑难的案件中,辅助执法和司法审判的专业技术手段,帮助解决医疗问责法律程序中较少涉及的科学技术问题。然而,现实中,这一机制却被图利医疗机制所长期扭曲,导致医疗鉴定机构在权力寻租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大家好,我是北京宋中清医疗纠纷律师团队、北京迈伟医疗律师团队的播报员,易升。我们来看宋中清律师的经验观察。
医疗鉴定的初衷是在少数特殊案件中,为法官和执法者提供专业意见,以科学的方式辅助法律程序的进行。但在实际操作中,鉴定机构却普遍获得了超越其职能的权力,甚至出现了“以鉴代审”、“以鉴代判”的现象,这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损害了司法公正。
在较多的案例中,法官过度依赖医疗鉴定意见,忽视了自己审理和裁决的职责,导致审判程序的缺失,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一些执法机关在处理医疗纠纷时,也出现了“以鉴代执”、“以判代执”的情况,这与国家法定的查处职责背道而驰,却以无赖的姿态和借口,被写入执法文书。
与此同时,医疗鉴定机构仰仗其所谓的法外技术专业性,出现了法律权力膨胀的迹象。行业私定、任性受理或者不受理原本法定的委托鉴定事项,侵犯受害弱者的法定权利。
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仅破坏了医疗鉴定的公正性,也动摇了公众对医疗执法和司法审判的信任。医疗鉴定的权力寻租问题,实际上是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一部分。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以权寻租、医保基金使用等问题,都是当前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点内容。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对社会公平正义构成了挑战。因此,必须加强对医疗鉴定机构的监管,让医疗执法和司法回归到法定框架内,确保其在法律框架内行使职能,防止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同时,需要以通过提高法官和执法者的专业性及责任心、服务心,减少对医疗鉴定的过度依赖,确保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只有这样,才能重塑医患信任,回归医疗的本位,回归法律定位,保护公众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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