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江门市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为我市建筑外立面管理工作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赋能我市以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为目标全面推进城市更新。从纳入计划到正式施行仅用时一年多,该条例充分折射出我市“焕新”县镇村面貌的速度和决心。
一年多来,江门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牵引,大力推进绿美江门生态建设,赋能宜居县城、美丽圩镇、和美乡村,进一步强化在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中的战略支点作用,不断提升县镇村面貌品质和综合承载能力,持续发力打造居者自豪、来者依恋的幸福家园。
城市更加宜居
圩镇更加美丽
乡村更加和美
一线特写
开平市塘口镇:让乡村和创客产生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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