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福建省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全力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整治行动,查办了一批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简称药械化)案件。11月25日,该局公布部分查处药械化领域典型案件。
8月7日,宁德市屏南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屏南县宾岛眼视光经营部进行监督检查,在其经营场所内发现有多款隐形眼镜及隐形眼镜护理液在售,以上产品共计111盒。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均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当事人并未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当事人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9月30日,屏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并处罚款5万元。
今年4月23日,宁德市寿宁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寿宁县鳌阳镇鑫鑫药店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2023年1月1日至今年4月23日期间“复方甘草片”及“强力枇杷露”的购销记录不完整,同时,所提供的开具“复方甘草片”处方所累计的销售量为35.46瓶(3546片),与实际销售数量44.93瓶不符。经查,当事人因涉案药品的销售量大未及时录入药品管理系统导致购销记录不完整,存在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复方甘草片”的行为。当事人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购销药品无完整购销记录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8月21日,寿宁县市场监管局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另外,宁德市市场监管局还公布了医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化妆品店经营未经备案的国产普通化妆品、诊所使用过期药品等一批涉药械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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