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纵深推进“枫桥式”知识产权纠纷治理

11月27日,全国首届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例现场交流活动在浙江举办。记者从会上获悉,浙江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会同法院、司法等部门联合构建“枫桥式”知识产权纠纷治理机制,推动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化解在源头,全省多元化解的知识产权纠纷已远超过同期法院和行政部门立案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总和,全省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提升至86.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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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茅仲华出席并为获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例的地方代表颁证,省政府副省长张雁云出席有关活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市场大省、知识产权大省。据悉,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经营主体达1040万户,专利授权总量26.75万件,同比增长7.48%,其中发明专利授权5.5万件,同比增长29.57%,高价值专利拥有量达14.8万件,同比增长27%;有效注册商标471万件。面对知识产权数量的快速增长,如何推进知识产权纠纷的高效、便捷、低成本化解?

据悉,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会同法院、司法等部门印发6份政策意见,联合构建“枫桥式”知识产权纠纷治理机制,积极探索诉调对接、诉裁对接、仲调对接等实践路径,为经营主体提供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渠道。

——诉调对接。浙江积极开展“总对总”诉调对接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的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全省共有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223家、调解员4767人入驻各级法院诉调对接平台,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推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如凌某与杭州某电子公司发生职务发明奖励和报酬纠纷,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告上法庭。杭州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法院委托,开展诉前调解。调解过程,调解员通过讲法、共情、说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杭州某电子公司支付凌某职务发明人奖酬金,职务发明人的智力付出得到了正向回报。

——诉裁对接。浙江省全国率先推动专利执法权全部下放至县级局,全面推行行政裁决“简易程序”;全省知识产权系统与各级法院系统签订对接框架协议,实现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在知识产权局和法院之间双向流转。如诸暨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绍兴市专利案件司法行政对接合作框架协议,接收由绍兴市中级法院移交的北京某文化公司与诸暨市某针织品经营部等13个市场主体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系列案件材料,并依法立案受理。办案过程中,诸暨市市场监管局采用“科所联动”方式,集体约谈“定性”,个案研判“定责”的方式,促使13个市场主体及时停止侵权行为,仅用时12天即批量办结13个案件。

——仲调对接。仲裁作为解决商事争议的方式之一,具有专业性强、程序灵活、保密性高等特点,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关注,浙江省积极在4家知识产权仲裁机构中引入调解机制。如台州某科技公司与杭州某科技公司发生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件在台州仲裁委员会温岭分会仲裁庭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仲裁员积极组织双方调解,弥合双方分歧,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就案件所衍生出的一系列问题提出了一揽子解决方案。最终,双方确认合同解除,并就计算机软件的源代码和开发文档移交等事宜达成合意,实现了纠纷的快速彻底化解。

——维权援助。浙江省构建了以21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27家省级维权援助中心、407家品牌指导服务站为依托的维权援助网络,负责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公益服务,实施小案快办速办,快速回应当事人需求。如浙江某科技公司遭遇某境外专利侵权纠纷,被海外平台暂停与其签订的供应合同。丽水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收到维权援助申请后,联合高校、专利代理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力量,组建多维度、复合型的专家组,为企业定制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方案,出具专利侵权鉴定材料6份,并将不侵权抗辩材料发至平台。最终,浙江某科技公司得到平台认可,继续履行合同,相关产品顺利销往海外市场。

这些渠道的打通,最大限度满足了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多元化、高效率、便捷式、低成本的知识产权解纷需求,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持续深化“枫桥式”知识产权纠纷治理,进一步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强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