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获的部分POS机
在新安县县城一条巷子里,有一家开了20多年的干果店。每天这家干果店的顾客络绎不绝,不单单是因为干果的美味,还因为这家店藏匿的另一种服务——利用POS机非法套现。
自2018年以来,这家干果店店主王某利用POS机,通过虚构交易为他人套取现金5亿余元,获利60万元。近日,记者从新安县公安局了解到,截至今年11月11日,新安警方共打掉包括王某在内的7个为他人提供信用卡代刷套现的犯罪团伙,破获非法经营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
举报牵出非法经营犯罪团伙
2020年夏天,眼看到了信用卡还款的日子,新安县的小张(化名)却因资金紧张无法按时偿还欠款,正犯愁时,听说县城一家理发店可以帮忙代还,便前往办理。
“理发店用自己的钱为我还款后,我需要将信用卡留在理发店。待还款日过后,理发店再用我的信用卡虚构交易,通过他们的POS机将之前垫付的款项刷出。”小张回忆说,在这一过程中,对方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几天后,小张发现自己的信用卡被冻结了。与对方沟通无法解决后,小张拨打了有关部门的举报电话,举报信息很快被转至新安县公安局。办案民警经过调查发现,该理发店以虚构交易等方式为信用卡持卡人套现“养卡”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经营罪。
新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黄可可介绍,在信用卡持卡人需要套现或透支消费后无力偿还时,通过POS机持有人以虚构交易、交易退款等方式,帮助套现或代为偿还信用卡透支款后,POS机持卡人再刷卡取回代还金额,这一过程俗称“养卡”,POS机持有人会从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结合该案,办案民警围绕有关部门移交的银行卡异常数据交易线索、群众举报线索,经过分析研判锁定了一批为他人提供信用卡代刷套现“养卡”的犯罪团伙。
虚构交易、刷卡套现,她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
今年52岁的王某就是这批犯罪团伙其中之一。1999年,她在新安县城开了一家干果店。2014年,因为生意不好,又见别人从事信用卡套现能赚钱,她便动了心。
随后,王某办理了POS机放在自己的干果店,从事信用卡代还、套现业务。信用卡持卡人透支后,将卡放在干果店,王某先用自己的资金替人偿还透支欠款,然后在POS机上虚构交易将钱刷到自己的银行卡上,并按照每1万元收取60元到100元的比例,收取手续费。
随着业务的发展,截至2023年4月案发,王某使用自己及丈夫、儿子、亲友等28人的身份信息、银行账户,在22个支付公司办理了450部POS机,在干果店内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向指定账户支付现金,帮助他人进行信用卡套现牟利。这些交易的范围十分广泛,涉及百货、餐饮、建材、服装、家电等,但均没有实物,也没有真实经营。
专项审计显示,王某持有的450部POS机,虚构交易、刷卡套现近20万笔,非法经营数额超5亿元,非法获利60万元。看似稳赚不赔的生意,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让王某身陷囹圄。
2023年12月20日,新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65万元。
POS机刷卡套现风险大,切莫以身试法
办案民警抓获王某时,从她的干果店查获信用卡600余张。
“这些信用卡都是刷卡人的,也就是王某的‘客户’。”黄可可告诉记者,截至目前,新安警方共打掉包括王某在内的7个为他人提供信用卡代刷套现的犯罪团伙,破获非法经营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共查获信用卡2300余张,涉案金额17亿元。
“无论哪种形式,出于何种目的,刷POS机套现行为都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是法律禁止的行为。”黄可可表示,利用POS机为他人刷卡套现,属于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容易滋生洗钱、非法经营等犯罪行为,扰乱、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对于信用卡持卡人和POS机持有人都存在极大风险。
对于信用卡持卡人来说,进行POS机刷卡套现不仅会因违规使用,造成信用卡被冻结、降额、限额,如果恶意透支金额超过5万元,经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还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另外,信用卡一般都放在POS机持有人的店内,并且要告知对方密码,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一些POS机持有人会使用放在店里的信用卡进行资金流水过账,极易使持卡人陷入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漩涡。
警方提醒:信用卡非法套现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信用卡持卡人应当量力而行、理性消费,避免陷入逾期无法偿还欠款的困境,同时严格按照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中的规定使用银行卡,切勿向他人出租、出借,以保证自己的财产安全。POS机持有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莫通过POS机进行虚构交易、套取资金等行为,以免触犯法律。(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姚保国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