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曝光劣质羽绒制品以丝充绒:生产销售或可构成刑事犯罪!

    羽绒被里没羽绒? 冬季来临,羽绒服、羽绒被等羽绒制品成为市场上的香饽饽,但一部分“假羽绒制品”却在线上、线下市场肆意泛滥。一家居公司工作人员却告诉记者,他们公司生产的所谓“羽绒被”,实则是采用非羽绒材料填充的被子。

 

该工作人员直接说:“我们跟你说直白一点,这就叫假羽绒被,我们现在有充丝的,它也当羽绒卖,就卖假货。”记者又走访了南通的家纺市场,发现将“飞丝”添加到羽绒制品里,甚至用“飞丝”代替羽绒,已是“公开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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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可能构成什么犯罪?

首先,在生产、销售过程中,以假充真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刑法规定,本罪指的是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较大的行为。

 

掺杂,指的是在产品中掺入本产品一般情况下所含有的非本产品组成成分的物质;掺假,指的是在产品中掺入本产品一般情况下不含有的非本产品物质。前者掺的是杂物,后者掺的是异物。

 

以假充真则指的是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以次充好指的是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

 

在前述案件中,若厂家是用低级羽绒等冒充高级羽绒,则属于“以次充好”,若是用非羽绒的物质冒充羽绒,则属于“以假充真”。无论是以次充好,还是以假充真,都属于本罪的行为模式。

 

此外,要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还需要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数额较大的额度为“五万元”。在前述案件中,若是生产者的销售额达到了该标准,则商家就有可能构成犯罪。笔者认为,该门槛在实践中还是比较容易达到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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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消费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若是消费者不小心买到了前述劣质羽绒制品,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在前述案件中,无论商家是以次充好,还是以假充真,在民法上都属于“欺诈”。因此,消费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向商家索赔。具体而言,可以要求商家退一赔三。若是在自己协商的过程中,商家不同意按照法律规定赔偿,消费者可以通过拨打12315投诉热线或者是向当地市场监管机关投诉的方式依法维权。

 

总的来说,做生意讲究的是诚信。若想真正把生意做大做强,一定要货真价实,赢得消费者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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