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晚间,福斯达(603173.SH)公告,公司财务总监冯庆生收到了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冯庆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次冯庆生是因其儿子短线交易公司股票而被浙江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根据《警示函》,冯庆生之子冯华冰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6月26日期间,存在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其中,买入3700股,金额108495元;卖出3700股,金额94165元。
根据《证券法》第44条,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其直系亲属在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都属于短线交易,其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不过,此次短线交易中,冯华冰亏损14330元。
事实上,此前10月24日晚,福斯达就已发布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公告,经调查了解,本次短线交易行为是冯华冰先生根据二级市场情况进行独立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系其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
11月5日,“酱油茅”海天味业监事何涛因在疯牛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被广东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责令其购回卖出的公司股份。
在这之前,据证券日报8月18日报道,年内已有53家上市公司的董监高因亲属违规短线交易被处分。
“处罚力度不足,难免有知情者会利用短线交易作为内幕交易的‘掩护符’,董监高近亲属的短线交易行为,是否同时涉嫌内幕交易应引起重视,要注意是否有知情人利用‘信息差’获利。”一证券法律师称,短线交易违规的成本远低于内幕交易,部分交易主体的违规操作收益可能已大大超过罚款上限。
业内人士认为,应前置对短线交易的监管,并加大其违规成本,以防短线交易成为内幕交易的“障眼法”。深圳巨泽投资董事长马澄认为,董监高的关联人员各种违规减持或“炒短线”层出不穷,加强对这类行为的审查和处罚力度是最为有效的,能够在制度层面形成威慑。
福斯达长期致力于深冷技术领域,专业从事各类深冷技术工艺的开发及深冷装备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为客户提供深冷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空气分离设备、液化天然气装置(LNG装置)、绕管式换热器、化工冷箱和低温储罐等深冷装备。
深冷技术工艺系在低温环境中(通常为-60°C~-269°C)对空气、天然气、合成气、化工尾气、烯烃等介质进行液化、净化或分离的工艺方法。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16.54亿元,同比增长10.17%;归母净利润2.08亿元,同比增长44.8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6亿元,同比增长40.39%。
其中,第三季度,公司营收同比增长34.39%至7.44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113.74%至1.03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34.08%至9881.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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