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规不是“枷锁”,而是学生和教职工的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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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尚(河北师范大学)

近日,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一女生因家中突发白事,凌晨跪求宿管开门回家遭拒。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令我们深刻反思:校规究竟应该在教职工、学生面前扮演怎样的角色?它是机械生硬冰冷的管控工具,还是充满人性温度的行动指南?

从事件本身来看,该女生在家庭遭受重大变故时想要回家尽孝,其情可悯。她提前提交假条,主动申请添加宿管微信,屡遭阻碍后又于舍长群苦苦哀求宿管阿姨,最终甚至不惜下跪。然而,宿管却因学校规定“晚上23点锁宿舍大门,除了身体疾病,其他事情一律不能外出,如果执意要外出,必须有学工部的批文,请各位同学遵守校规”,拒绝了女生的请求。尽管宿管声称是出于对女生安全的考虑且无恶意,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机械的执行方式让女生最终错过了航班,也错过了与亲人告别的机会。

无独有偶。近期,淄博某学校某女生突发疾病,因急救医护为男性,要进女生宿舍楼,值周女生电话请示宿管阿姨,耽误了急救时间;更有某高中学生因晚上11点后上厕所未与老师请示,写检讨并自费打印1000份在学校传阅,这一系列事件都体现了当前部分学校校规执行中的不合理现象。教育从来不是靠“铁的纪律”,不应该只有刚性原则,更应该要有人文关怀。

校规的设立初衷,无疑是为了营造良好的校园秩序,保障师生的学习、工作与生活环境。但这并不意味着校规就应该是铁板一块,毫无变通的余地。在面对诸如学生家庭突发重大变故这类特殊情况时,校规应当展现出其应有的灵活性与人文关怀。教育的核心是育人,是“润物细无声”的循循善诱。如果校规仅仅是为了限制和约束,而忽视了学生的基本情感需求与特殊处境,那么它就偏离了教育的本质,沦为冰冷的枷锁。

以此次事件为例,我们想看到的并不是校方在事件发生、舆论生成后的道歉,而是当女生提出因家中白事需要外出的请求时,宿管在第一时间与学工部、辅导员进行紧急沟通协调后迅速放行;是看到校方职工的人文关怀而不是阿姨们简单地坐在床上,以没有批文为由拒绝。

学校也应该建立健全一套针对特殊情况的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在学生遇到紧急状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而不是让学生在各个部门之间奔走无门,充满绝望。学校可以设立 24 小时专人值班的应急处理热线,专门负责对接和处理学生在非正常教学时间或特殊情况下的外出申请等等。

从更深层次来看,校规的人性化与否,反映了学校整体的教育理念与管理文化。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学校,其校规必然是在保障秩序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和考虑师生的权益与情感需求。这样的校规,不仅会增强学校的管理效力,反而会赢得师生的尊重与自觉遵守,成为促进校园和谐发展的有力保障。相反,如果校规被视为冰冷的枷锁,师生在面对校规时只会产生抵触情绪,学校的管理也将陷入被动与僵化。

对于教职工而言,校规同样应该是一份行动指南,而不是束缚他们手脚的绳索。在执行校规的过程中,教职工应当被赋予一定的自主权和判断力,以便在遇到特殊情况时能够做出符合人性和教育宗旨的决策,而不是被校规的条条框框束缚。例如,宿管在处理学生夜间外出请求时,除了依据校规,还可以综合考虑学生处事状态、紧急程度等因素,做出初步的判断并及时向上级汇报。而不是像在此次事件中,因害怕承担责任而一概拒绝,将学生置于无助的境地。

此外,学校在制定和完善校规时,也应该广泛征求师生的意见和建议,让校规真正成为师生共同参与制定、共同认可并愿意遵守的行为准则。适当调整校规校纪的修改年限,让校规在迅速发展的时代里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

通过该事件,我们认为校规不能成为冰冷的枷锁,而应成为赋予学生和教职工的行动指南。它应当在保障校园秩序的同时,充满人性的温度,充分考虑到各种特殊情况,为师生提供明确的行为指引和必要的支持与帮助,让学生在校园当中生活得既踏实又安全,让校规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