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金融犯罪案件量持续下降 非法集资高发态势得到遏制,洗钱案件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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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上午,江苏省检察机关通报打击治理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稳定安全工作情况。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海涛介绍,2021年1月至2024年10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嫌疑人1443人,提起公诉7103人。随着近年来金融监管体制日益完善、司法机关打击力度持续加大、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增强,我省的金融犯罪案件量持续下降,2021年至2023年起诉人数分别同比下降4.13%、30.50%、4.59%。

丁海涛介绍,我省金融犯罪案件主要呈现几个特点,一是非法集资高发态势得到遏制。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我省近年来针对非法金融活动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强化大案攻坚,加快陈案处置,有效消灭存量,有力遏止增量,去年全年起诉非法集资被告人1172人,与2019年相比下降了47.93%,实现了案件数量“四连降”,打击治理成效明显。

同时,洗钱案件数量大幅度增长。中国人民银行等11家单位联合印发《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以来,我省各级成员单位通力合作,下大力气深挖洗钱犯罪线索,洗钱案件数量持续升高。去年起诉253人,较2021年相比增加2.78倍。

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这个重点,聚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金融犯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金融犯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1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6件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3个集体、6名个人获最高检等10部门联合通报表扬。

检察机关妥善办理非法集资案件,成功办理“巴布洛”“万酬优购”“福中集团”等集资规模过亿元的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加大洗钱犯罪追诉力度,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集资案过程中深挖2300余万元犯罪所得被跨境转移线索,最终法院以洗钱等罪名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从严惩治证券期货犯罪,落实此类案件交办机制,办理上级交办的案件10批65件。苏州市检察院办理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以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股票、债权罪,骗购外汇罪等对被告单位、被告人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将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全程,用足用好政策、法律,最大限度挽回损失、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深挖彻查赃款流向。南京市检察院在办理某集资诈骗案过程中发现赃款被转移至公司账户、海外个人账户,会同公安机关依法追缴涉案财物折合人民币7.2亿余元。精准锁定犯罪所得。徐州睢宁县检察院在办理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过程中,建议公安机关对嫌疑人的交易账号进行司法审计,将其使用犯罪所得购买的虚拟货币全部依法扣押。以认罪认罚促退赃退赔。泰州市检察院在办理某内幕交易案过程中,加大认罪认罚工作力度,促使嫌疑人退出违法所得2亿余元。

全省检察机关将加大对涉养老、房地产、虚拟货币等领域的非法集资犯罪的惩治力度。加强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建设,精选办案力量,确保高标准办理。加大打击洗钱犯罪力度,保持反洗钱工作良好势头。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