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庭暴力需要一以贯之的“零容忍”态度

原标题:反家庭暴力需要一以贯之的“零容忍”态度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也被称为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妇联联合发布5件反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彰显了对家庭暴力一以贯之的“零容忍”态度。

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暴力”,不仅会给受害者身心带来巨大伤害、给未成年子女成长带来负面影响,还可能升级演化为刑事案件,严重危害社会和谐稳定。但囿于“家丑不可外扬”的陈旧观念和对反抗后失去生活来源或再度遭遇家庭暴力的恐惧,一些受害者面对家庭暴力行为时选择沉默。这无疑纵容助长了施暴者的嚣张气焰,施暴者可能会实施更加暴力的侵害行为,陷入恶性循环。

以法律严惩各种形式的家庭暴力犯罪,既是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的必然。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反家暴的法律法规,开展了一系列的普法宣传活动,为受害者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鼓励他们勇敢地对家庭暴力说“不”,并取得突出成效。但与此同时,在实践中,由于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在“隐秘的角落”,取证困难使得家庭暴力行为难以得到认定。求助或报警若不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帮助,受害者就有可能招致施暴者变本加厉的报复。

要打消受害者的“后顾之忧”,就必须畅通维权渠道,合理降低家暴行为取证举证标准,在严重实害结果出现之前探求有效的法律介入途径。此外,还应当完善庇护措施,凝聚公检法、妇联、民政等多方合力帮助受害者尽早摆脱家庭暴力影响。此次发布的5件反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中的被告人王某辉拒不执行裁定案,被告人王某辉拒不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就向社会释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绝非一纸空文,无视禁令必被严惩的强烈信号。

构建一个无暴力环境,是每一个家庭的所需所盼,是社会安定和谐的基础所在。反家庭暴力工作需要法律的支持和保障,要坚决依法从严惩处施暴者,释放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态度,并在全社会营造反对家庭暴力的氛围,对施暴者与潜在施暴者形成有力震慑,将家庭暴力行为“掐灭”在萌芽之中。我们相信,随着反家庭暴力工作的不断推进,家庭会成为每一个人成长发展的温暖安全港湾。(孔一涵)

来源:中国妇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