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消防产品质量监督专项整治行动。
检查组对辖区销售场所和使用单位按照《消防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重点对灭火器、消防应急灯具、消防水带、灭火毯等产品的市场准入情况、产品一致性进行核查,要求销售场所严格落实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使用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消防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查验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有关证书,从合法正规渠道选用符合市场准入及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的合格消防产品。
检查组重点对强制性产品是否具备强制性认证证书,是否加施3C认证标志,是否具备型式检验合格和出厂证明文件,消防产品的外观标志、规格型号、结构部件、材料、性能参数、生产厂名、厂址与产地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消防产品的关键性能是否符合现场检查判定规则的要求等内容开展检查,针对单位微型消防站配备的过滤式消防自救呼救器使用年限过期的问题,责令单位立即更换,并就消防产品法律法规常识以及2025年1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灭火器类产品最新国家技术标准进行现场宣贯培训。
下一步,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将根据火灾防控现实工作需要,持续发力督促社会单位持续做好摸排自查工作,并要求社会单位消防保卫部门与工程部门全力配合,共同落实消防产品主体责任,最大限度消除消防产品质量造成的风险隐患,为火灾防控工作不断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