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2015年期间武警部队的编制以及标志符饰有哪些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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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诞生于人民军队,其标志符饰与与军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本文第一、二、三部分呈现了1949年~1982年武警部队的不同隶属关系及不同的标志符饰,第四部分主要介绍1982年~2015年武警部队的编制及标志符饰——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初建(1982年6月~1989年1月)

1982年6月19日,中共中央转批公安部党组《关于人民武装警察管理体制问题的请示报告》,决定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将中国人民解放军担负地方内卫任务及执勤的部队和一部分边防部队移交给公安部门并编入武警部队序列,并同公安部门实行义务兵役制的公安消防部队、人民边防武装警察部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统一组建成“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简称武警部队),隶属于公安部门,受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双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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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6月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时,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仍然穿着草绿色上衣、藏蓝色裤子的武警警服,佩戴解放帽,佩戴72式国徽帽徽和全红色领章

12月,全国消防处长会议召开,确定消防民警队伍在各级公安机关和武警部队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分级指挥。全国消防中队长以上的公安行政编制的干部,全部转为现役纳入武警部队序列。

1983年1月25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司令部机关成立,国务院任命北京卫戍区副司令员李刚为武警部队司令员,任命公安部部长赵苍璧为武警部队政治委员,4月5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兵团级)在北京正式成立。同时,公安部武装民警局(六局)撤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武警总队(师级)随后相继组建,各地(市、州、盟)设有武警支队(团级),各县(市)设有武警大队(营级)或中队(连级)。由武警总部直接领导武警内卫部队,包括各省级武警内卫总队,机动部队和总部直属机关单位,以及内卫部队所属的警卫、守卫、看押、看守等中队。

同时,公安部的边防保卫局和消防局一并纳入武警总部序列,并与武警总部相关业务部门合并,军事、政治、后勤均接受武警总部指导,执行人民解放军有关条令、条例和规定,在业务关系上是公安部的业务局,人员为武警现役编制。

1984年3月23日,全国公安机关的警卫人员(警卫部队)列入武警部队序列,成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警卫部队,业务关系受公安部警卫局(八局)领导。公安部警卫局前身为1964年2月组建的中共中央办公厅警卫局,于1979年6月恢复设立,人员为武警现役编制,主要担负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省市主要领导及重要来宾警卫任务。

1985年1月,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将基本建设工程兵所属的专业建设部队转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组建受国务院相关业务部门领导的武警专业建设部队。8月,基建工程兵建制撤销,其中:水电部队改称武警水电部队,业务上受国务院水利电力部领导,是以承担国家重点大中型水利、艰苦地区水电工程建设以及其他建设为主的工程技术部队。交通部队改称为武警交通部队,业务上受国务院交通部领导,是担负国家重大交通项目建设,边远、艰苦地区国(边)防公路、港口及城建施工任务以及维护保障为中心任务的工程技术部队。黄金部队改称为武警黄金部队,业务上受国务院冶金工业部领导,是担负黄金地质普查、勘探和生产任务的工程技术部队。武警各专业建设部队,既担负国家经济建设任务,同时又负有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的任务。

8月2日,公安部对改进加强消防部队的领导和管理做出规定:“消防部队是公安机关的警种之一”,“公安部消防局和各级消防机构统一由各级公安部门领导,由武警内卫部队代供。”同时,公安部边防局恢复办公,各级边防机构陆续从武警部队划出。1985年底,原归属于武警总部管理的消防部队、边防部队和警卫部队划归公安部直接管理,成为列入武警序列、由公安部门管理的现役部队。

1988年1月,实行义务兵役制并受军分区领导的森林警察部队划归武警管理,列入武警部队编制序列,改称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森林部队。实行由国务院林业部和公安部双重领导,以地方林业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继续承担重点林区的森林防火、灭火任务。

至1988年底,完成组建了由武警总部直接管理的武警内卫部队;由公安部直接领导,列入武警部队序列的武警消防部队、武警边防部队、武警警卫部队;列入武警部队编制并受国务院相关业务部门领导的武警水电部队、武警交通部队、武警黄金部队和武警森林部队等8个警种组成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在1982年6月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时,武警仍然穿着草绿色上衣、藏蓝色裤子的武警警服,佩戴解放帽或大檐帽(边防武警执勤时佩戴),佩戴72式国徽帽徽和全红色领章。

1983年8月1日,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指示精神,武警部队换装83式武警警服。83式武警警服在服装样式和标志服饰等方面有很大改善,对武警部队警容仪表有很大的提升,不但与军服有明显的区别,在制装质量和种类上与以前相比有了很大提高。

首先是换发了武警部队帽徽,于1983年正式批准使用,同时公安部也将该帽徽定为人民警察警徽。之所以称为“83式警徽”,而不是武警警徽,是因为武警部队和公安民警之间的历史渊源。武警部队警徽与人民警察警徽采用相同图案,服装也采用相近的式样,这样也确定了武警部队在当时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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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部队83式大帽徽和小帽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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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式武警警服上佩戴的83式武警帽徽、72式全红领章及警种标志服饰(内卫部队、边防部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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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式武警消防部队的警种标志为铝制蓝盾内红色火焰上叠加交叉的水枪和消防斧

83式警徽保留了72式警徽的国徽图案,由国徽和浅蓝色盾牌以及金色的长城和松枝图形组成。国徽是国家形象的标志,表示武警部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把保卫国家和人民的安全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盾牌一直是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重要标志,象征人民武装警察保卫人民;长城象征着武警部队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坚不可摧;松枝象征武警部队坚韧不拔的战斗意志,时刻团结在国家和人民周围。83 式帽徽分为两种规格,大帽徽佩戴使用于大檐帽、栽绒帽上,小帽徽佩戴使用在作为作训帽的解放帽和无檐软帽上。

83式武警警服继续使用领章,佩戴72式全红领章,并在肩绊上佩戴警种标志服饰,其为铝制蓝色盾型符号,蓝盾内各警种标志不同。内卫部队、边防部队的标志为红五角星下衬交叉的步枪;消防部队的标志为红色火焰上叠加交叉的水枪和消防斧。1985年以后陆续列入武警建制的水电、交通、黄金和森林等警种由内卫部队代供,所以在肩绊上佩戴与内卫部队相同的标志。

83式武警警服为橄榄绿色,大檐帽的帽墙为橄榄绿色,并有两条金黄色警容线标志,佩有黑色人造革帽饰带。在警服的袖口上方也带有两条金黄色警容线,用以区分解放军和武警。警服分为常服和制式衬衣。在常服肩绊上带有金黄色镶边,警裤中缝镶有红色牙线。武警总队以上级干部为纯毛料警服,总队和支队级干部为混纺毛料警服,大队以下干部战士为涤棉布料警服。制式衬衣为外穿的淡橄榄绿色长袖衬衣,并佩戴武警标志服饰。在1984年10月1日建国35周年阅兵仪式上,首次参加阅兵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就是身穿83式武警警服亮相于世人面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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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部队的制式警服衬衣,为外穿的淡橄榄绿色长袖衬衣,并佩戴武警标志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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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10月1日建国35周年阅兵仪式中,身穿83式武警警服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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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5月,武警部队配发刺绣款作训帽徽,其外形与大帽徽一致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发展和壮大(1989年2月~2015年10月)

1988年10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始实行新的军衔制,统一换发87式军服,佩戴使用87式军衔及标志服饰。12月17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官警衔制度的命令,颁布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官警衔制度的具体办法》,武警部队警衔制度参照87式军衔制度设立,武警各警种部队一并实行警衔制,在警衔前冠以“武警”,技术警官警衔前则冠以“专业技术”。 

武警总部由兵团级调整为副大军区级,因此武警部队最高警衔为武警中将,警官警衔从中将至少尉设三等9级;武警士兵警衔分为志愿兵警衔和义务兵警衔两种,其中志愿兵警衔为警士长和专业警士,义务兵警衔从上士至列兵设二等5级。同时对武警警衔区分、武警的标志、服饰等作了明确规定。

1989年1月31日,武警部队正式授予全体官兵警衔,授予武警部队司令员李连秀武警中将警衔,授予武警部队政治委员张秀夫、副司令员范志伦、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张海天、参谋长王文理、后勤部部长王国忠等武警少将警衔。兼任武警部队第一政治委员的公安部部长王芳没有授予武警警衔(从1984年起,武警部队政委改由现役武警警官担任,同时设第一政委由公安部部长兼任)。武警警衔制的实施对推动武警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发挥着重大作用。

1989年2月1日起,武警部队开始陆续配发使用87式武警警服,启用佩戴警衔肩章和标志服饰。87式武警警服的颜色沿用了83式武警警服的橄榄绿色主色调,同时也继续沿用83式警徽作为武警帽徽。武警帽徽分为两种,一种是佩戴在大檐帽和冬季栽绒帽上的大帽徽,另一种是同款的小帽徽。1991年以前武警依旧佩戴解放帽作为作训帽,同时继续使用83式的金属小帽徽。1992年5月随着新式作训服的陆续配发,武警开始使用刺绣款作训帽徽,其外形与大帽徽一致,材料为针织刺绣工艺,直接将作训帽徽缝在作训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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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早期的蓝色87式符饰,领花主体为蓝色盾牌,五角星为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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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以后配发的武警领花,主体为红色盾牌,五角星为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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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专业技术领花,以红色盾牌为主体,盾牌内为白色原子符号。1993年以后,武警文职干部也使用专业技术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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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训服领章,为带有黄色边框的橄榄绿色领章,样式与常服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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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式武警校尉级警官硬肩章,底板和边线为金黄色,纵线为红色,钉缀银色五角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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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将官硬肩章和软肩章(1989年授衔时,武警将官最高警衔为中将)

87式武警警服的标志服饰中启用新式警种符号(领花)取代72式全红领章。87式武警领花采用铝板冲压烤漆工艺,分为武警和专业技术两类。其中:武警领花分为早期的蓝色领花和后期的红色领花两种,由盾牌和松枝叶两部分组成,分左右对称式佩戴。领花主体为盾牌,盾牌内为五角星下衬交叉的金色步枪图案。领花的底边为两片松枝叶,侧边为五片松枝叶,松枝叶整体呈半包围状环绕盾牌,并以三枚松果与盾牌连接。蓝色领花盾牌底色为蓝色,五角星为红色。1989年以后盾牌底色改为红色,五角星改为金色,其他图案不变。武警部队的各警种均佩戴使用武警符号。

专业技术领花外形与武警领花相同。以红色盾牌为主体,盾牌内为两个交叉的白色椭圆形电子轨迹组成的原子符号,下部衬托金色半包围的松枝叶图案。1992年以后,武警文职干部也使用专业技术符号。

武警作训服领章,是将武警服饰用电子绣花机刺绣在维纶底布上,形状为四边形,带有黄色边框,底布颜色为橄榄绿色。领章样式与常服的相同,其与1991年换发的新式作训服配套使用。

87式警衔警官肩章分为硬肩章和软肩章两种,硬肩章主要使用在常服上,软肩章主要使用在制式衬衣和作训服上。硬肩章的底板为金黄色,软肩章的底板为橄榄绿色。武警将官的硬肩章为金黄色人造丝机织花纹带板面,中间缀钉直径23mm的仿刺绣金黄色将官星徽,肩章镶边为金黄色。武警校尉警官的硬肩章为金黄色人造丝机织花纹带板面,以板面上的红色纵线表示衔等,校官为两条平行纵线,尉官为一条纵线。中间钉缀不同数量的直径为22mm的银色五角星以区分衔级,肩章的镶边为金黄色。校尉警官硬肩章和软肩章的纵线均为红色。

专业警士和警士长肩章为红色底板,用橄榄绿色纵线表示军衔,士兵佩戴红色套式肩章,用金黄色横线表示军衔。

87式武警警服设计特征还包括:大檐帽的帽墙饰带和上衣袖口的两条金黄色警容线,警裤中缝线的红色镶黄边裤线。大檐帽(作训帽)的帽饰带以将官金黄色帽饰带、校尉官(含学员、士官)黄色帽饰带和士兵黑色帽饰带来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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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部队的战士夏常服(1987年~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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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部队的干部夏常服(1987年~1999年)

武警的标志服饰在1990年代初期的改动不是很大,各警种的服饰基本一致,外观上没有太大区别。

1990年代初期,武警内卫部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队内增设担负处置突发事件、反恐和重大临时勤务的武警机动支队。1996年10月,人民解放军陆军14个乙种步兵师移交武警部队,改编为14支武警内卫机动师,成为武警内卫部队的一部分,是内卫部队主要的机动力量和处突重要力量。武警机动部队分别隶属于武警总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队。机动部队平时负责城市重点地段和区域的武装巡逻,战时可协同人民解放军防卫作战。

1990年,在公安部和各省公安厅分别成立现役工作办公室,统一管理武警公安现役制部队,包括武警消防部队、武警警卫部队和武警边防部队,其是列入武警序列、由公安部门领导,实行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执行人民解放军条令条例的现役部队。为了便于工作,根据公安部“三定”方案,在公安部设立边防管理局(四局)、消防局(七局)和警卫局(八局)等领导机关,进行相应的业务指导。其中: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消防总队,在各地(州、盟、市)设消防支队,县(旗、市)设消防大队、支队,担负灭火和抢险救灾任务。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内设警卫处,并编有警卫部队,警卫部队不设总队或支队的编制,在各地(州、盟、市)公安局设警卫科管理警卫部队。

在有公安边防任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公安边防总队(边防局),在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公安边防海上巡逻支队。1995年,经国务院批准,扩建公安边防海上巡逻支队,并组建武警边防海警部队。2013年7月,边防海警部队划出公安边防部队,归属于重新组建的国家海洋局管理。国家海洋局以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接受公安部业务领导,中国海警局为人民警察编制。

1998年1月1日,负责北京、上海、天津、海口、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广州的边防检查工作人员的现役武警官兵,集体转业改编为职业制人民警察,上述各地分别设立副厅级的边防检查总站,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垂直领导。2001年4月,调整公安边防部队领导管理体制,明确了公安部对边防工作的领导职责。(待续)



(本文发表于《轻兵器》2022年第4期,公众号文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