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晓坤(西安邮电大学)指导老师:杨忠杨
近日,关于河南省洛阳市第三高级中学要求家长到校看晚自习的事件,引起了社会关注。11月17日,洛阳市教育局回应称,“经核查,洛阳三高提倡家校共育并开放校园,家长可根据自身情况参与学校管理,了解学生学习和生活情况,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不存在强制要求家长看晚自习的行为”。(11月24日 潇湘晨报)
在这一事件中,家长的观点呈现出明显的两极分化。一部分家长认为,在忙碌工作一天之后,还要被迫到学校监督晚自习,这对他们来说是一种负担。另一部分家长表示,愿意参与孩子的学习过程,他们认为这有助于了解孩子的学习状况。这种分歧反映出家长对家校共育理念的认同程度及其实际操作中的困境。
不可否认,家校共育的初衷是美好的,旨在通过家庭与学校的紧密合作,共同关注和引导孩子的成长。笔者认为,理想状态下,家校合作应是家庭与学校应相互支持相互合作,共同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然而,现实中的家校共育却往往偏离了轨道。家长被要求参与晚自习监督,甚至代替教师进行教学活动,这不仅让家长感到疲惫,也让孩子在过度的关注下失去了自主学习的能力。
学校作为教育的主阵地,理应承担起教书育人的责任。而家长的角色,更多是在家庭环境中为孩子提供情感支持和学习引导。当家长被强制要求参与晚自习监督,这不仅是对家长时间的侵占,更是对教育责任的模糊化处理。
另一方面,双减政策的推行本意在于减轻学生和家长的双重负担,但在实际操作中,家长看晚自习的现象却与之背道而驰。我们不禁反思,双减政策是否真的落实到位?家校共育是否在无形中成为了家长的新负担?家长的时间和能力有限,他们如何在繁忙的工作和家庭生活中,再承担起教师的职责?答案显而易见:家校共育应回归其本质,即相互尊重、平等合作。学校和教育部门需要重新审视共育的实际操作,避免将教育责任过度转嫁给家长,确保家长的角色是辅助而非替代。
家校共育,应当建立在相互尊重、平等合作的基础上。学校不应以“共育”之名,行“转嫁责任”之实。我们期待,通过真诚的沟通和合理的制度设计,家校共育能够真正实现其应有的价值,激发孩子的学习潜能,而不是成为家长肩上的又一座大山。毕竟,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孩子,而不是考验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