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1月25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披露,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人民币50亿元的永续债权融资。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控股股东,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约54.26%的股份,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为252.87亿元。
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0亿元,用途包括置换到期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期限为3+N年,初始期限为3年,可顺延。年利率为2.20%,不进行跳升或调整。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可递延支付,递延支付的利息按协议利率计算复息。在减少注册资本时不得递延支付利息。如借入方选择全额偿还永续债本息,则应在存续周期届满前20个工作日内通知出借方,并于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偿还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