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趟列车发生两起“抽芯”盗窃案,兄弟俩合伙作案被刑拘

新京报讯(记者赵敏 通讯员杨国栋 郁佳琪)新京报记者从北京铁路公安处获悉,近日,张姓兄弟二人因涉嫌在列车上盗窃旅客财物,被北京铁路警方刑事拘留。

北京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办案民警介绍,今年8月5日,乘警支队接到旅客魏先生报警称,前一日他乘坐北京南至苏州北的G119次列车,到达常州北下车后,发现双肩包中的1700元现金不翼而飞。魏先生回忆,他从4号车厢上车后,便将双肩包放在座位上方的行李架上,途中没有动过背包。据调查,同日,在2号车厢的旅客陈先生也丢失了100元现金,这些钱被他放在座位上方行李架上的双肩包里。

一趟列车发生两起“抽芯”案件,引起北京铁路公安处高度重视,刑警支队联合乘警支队成立了专案组立即开展侦破工作。

在案件调查期间,9月24日,乘警支队又接到旅客张先生报警称,9月21日他乘坐杭州东至济南西的G186次列车时,放在座位上方行李架上的双肩包内丢失了200元现金。

初步调查后,专案组决定对三起案件进行并案侦查。经大量工作,两名可疑男子渐渐浮出水面,为张姓兄弟俩。8月4日、9月24日,张姓兄弟二人均在G119次和G186次旅客列车上。

11月14日凌晨,专案组赴吉林省通化市,在地方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将哥哥张某抓获。迫于压力,其弟也于当日投案自首。

据哥哥张某交代,他们哥俩在列车上互相掩护,利用一些旅客不知道座位上方的行李架是盲区的特点,上车观察后寻找作案机会。见时机成熟,先将旅客放在行李架上的背包拿走,翻找到现金后,再将背包放回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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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兄弟在列车上合伙盗窃财物。 图源:北京铁路公安处

据了解,张某兄弟俩均为惯犯。2011年,哥哥张某因犯盗窃罪,被河北省新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2016年,又因犯盗窃罪,被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其弟于2016年因犯盗窃罪,被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

目前,嫌疑人张姓兄弟俩均因涉嫌盗窃罪,被北京铁路公安处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辑 甘浩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