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被罚40万元

南都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佛山监管分局获悉,因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日前被佛山监管分局罚款40万元,相关负责人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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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监管分局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11月15日,佛山监管分局决定对广州银行佛山分行罚款40万元,黄某彩(时任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行长)被警告。

采写:南都记者 韩成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