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努力完成全年经济增长目标的关键时期,国资委对央企高质量发展作出新部署。
日前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举办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暨厅局级干部研修班,在前期全面系统学习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中央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
国资委在会上提出推动中央企业穿越经济周期,支持企业开启增长的“第二曲线”。目前最紧迫的是要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并提出要切实转变国资监管方式,探索推进穿透式监管。
中国企业联合会特约高级研究员刘兴国对第一财经表示,当前阶段中央企业的增长受到整体经济环境不佳的影响,增速与以往相比有所下滑。需要开辟新的增长点,找到新的增长动能,再次焕发高速增长的生机,并有力推动宏观经济走出中低速增长困境、迎来新的增长周期。
开启增长的“第二曲线”
国资委表示,要统筹当期效益和长远发展,推动中央企业始终处于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上。要深入分析制约中央企业效益持续增长的核心因素,积极转变利润结构、增长结构。要推动中央企业穿越经济周期,支持企业开启增长的“第二曲线”,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出资人政策供给,健全精准化、长周期的考核评价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探索更加有效的尽职免责机制,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实现更多依靠创新驱动的内生型增长。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研究员吴刚梁对第一财经表示,中央企业开启增长的“第二曲线”,就是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寻找新的增长点,主要是通过布局新赛道新技术新模式,转换增长方式,发展新质生产力,升级传统产业、壮大战新产业,培育未来产业。
吴刚梁表示,在国有资本“三个集中”当中,布局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开启增长“第二曲线”的重要途径。当前央企战新产业的营业收入比重还不高,结构上存在“低端内卷、高端缺失”的问题,与“加快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产业领军企业”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战新产业与未来产业周期长,不确定性大,因此要探索新的考核机制,评价其战略功能,算大账与长远账。
对此,国资委也做出了新部署。国资委在会上表示,要完善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机制,推动中央企业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要谋划好国资央企“十五五”规划,把行业研究透、家底理清楚,科学严谨、能够落地。要更加有效推进国有资本“三个集中”,目前最紧迫的是要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在维护国家国防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等方面发挥战略安全兜底作用,深入推进战略性、专业化重组。
近年来,国资委不断加大推动国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力度。国资委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中央企业在战新产业领域持续加大资源投入力度,累计完成投资1.4万亿元,同比增长17.6%,占总投资规模的近40%,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推动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按照国资委此前制定的目标,到2025年,央企战新产业收入占比要达到35%。
刘兴国表示,对中央企业来说,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目的是增强发展动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掌握发展主动权。在具体策略上,一是要做好中央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顶层设计,要引导各中央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布局上互有分工、相互合作,避免陷入分散重复投资的不利局面。
二是要着眼于产业链安全,要在产业链各环节协同进行投资布局,尤其是要加强在产业链核心环节的布局,严控产业链断链风险。
三是要推进多链融合,要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人才链,要结合创新链发展产业链,要尽快突破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关键技术,实现技术自立自强,以高质量创新推动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探索推进穿透式监管
在国资监管方面,国资委明确,国资监管工作要做到“放得活”与“管得住”有机统一,切实转变国资监管方式,探索推进穿透式监管,进一步强化监管协同,不断提升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高效化监管水平。
刘兴国对第一财经表示,穿透式监管已经在多地国资委有过试点探索,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国务院国资委所强调的穿透式监管,应该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打破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层级障碍,实现纵向到底的监管;二是打破国有资本监管的部门边界,实现横向到边的监管。也就是要构建全覆盖、全协同的透明监管。
近来,穿透式监管多次被提及。在11月12日召开的地方国企改革和监管工作视频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国清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覆盖全级次子企业的穿透式监管,较真碰硬解决制约国企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今年9月,国务院国资委党委曾撰文表示,加快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和实用化水平提升,对于“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重大事项,探索推进穿透式监管,强化董事会监督作为出资人监督重要延伸作用,用好企业内部各类监督力量,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持续推动监管向基层企业延伸、向境外企业延伸。
吴刚梁分析,穿透式监管就是要做到国资监管不留死角,既要监管国有独资全资企业,也要监管控股参股企业,还要监管存在股权关系的各级子企业,以及各类基金、境外企业,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他同时指出,穿透式监管不是搞“一刀切”,要注重市场化、专业化手段,尊重企业经营自主权与法人财产权,防止管得过多过细。应以管资本为主,通过委派国有股权代表等现代公司治理的方式表达监管者的意志,同时积极探索差异化管控。
(本文来自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