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发挥好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引领作用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国家大学科技园作为高等教育和产业经济之间的桥梁,是集教育、科技、人才于一体,是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站,也是重要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在黑龙江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实践地过程中,国家大学科技园应率先打造新质生产力发展新高地和高科技产业、创新型企业的集聚地。

发挥整合高校创新资源的平台优势

国家大学科技园为新质生产力的技术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软硬件资源,易于形成创新创业生态效应。国家大学科技园为科技企业、科研机构和科研团队提供了技术创新和合作交流平台,利于整合创新资源,形成技术突破。

充分利用国家大学科技园的科研领军人才团队优势、先进实验室科研仪器设备优势、前沿科学信息优势,将高校大量的创新资源整合集成,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要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积极构建创新平台,吸引各类创新资源,为技术性突破提供高校科技支持。国家大学科技园作为高等教育与科技创新的结合点,要加强与企业、科研机构的合作,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

发挥好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型企业集聚的创新优势,引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国家大学科技园为初创科技企业提供了孵化和培育机制,利于园区内上下游形成产业集聚,推动业态模式创新。

形成新质生产力关键在培育形成新产业、新业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国家大学科技园要积极推动传统产业转型,提高产业附加值和竞争力。要培育壮大科技产业园区,打造辨识度高的特色产业地标,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引导辐射能力,积极与国际科研机构接轨,融入国际化科技创新体系。要利用我省发展“环大院大所创新创业生态圈”有利时机,用足政策、立足科技园自身优势规划建设特色科技产业园,探索“楼上创新、楼下创业”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培育引进协作紧密的上下游企业,提升全产业链竞争优势。

推动国家大学科技园与行业企业、科研机构共建产教融合基地,推进布局前沿技术、培育未来产业,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谋划整合科技创新资源、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效率、培育一批创新企业。

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创新

国家大学科技园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策源地,要有与之相匹配的创新机制。国家大学科技园在创新管理机制方面可以采取先行先试多种模式,对省属高校建立的国家大学科技园,要进行超前规划引导、政策支持、机制创新,统筹完善科技政策体系。要着眼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强化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创新,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扶持政策,做到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共同培育,双向驱动。要以更加开放、灵活、高效的管理机制,创新生产要素配置方式,针对企业成长不同阶段,分层分类对初创科技企业孵化服务,促进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

建立合理的人才创新体系

围绕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内在需求,国家大学科技园要依托高校,紧跟科技发展前沿趋势,优化学科设置、人才培养模式,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人才支撑。要将教育、科技、人才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一体统筹推进,建立合理的人才创新体系。落实好省、市各级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校企联合、产教融合等方式着力培养造就一批熟悉前沿科学动态、具备创新思维和创业精神的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劳动者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各类人才素质。

国家大学科技园要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激励机制,更好体现知识、技术、人才的市场价值,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热情,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我省国家大学科技园要加力推进科技创新,锚定高技术高效能发展新质生产力,抢占科技竞争和未来发展制高点,构建具有龙江特色优势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通过高水平科技创新为推动龙江高质量振兴发展贡献力量。

(作者单位:哈尔滨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