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据悉,四川已于2022年发布《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本次印发的《应急预案》是对原预案进行的修订版本,旨在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工作机制,确保相关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
那么,此番《应急预案》的实施有何新变化?
据了解,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包含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等十一章内容。其中,主要对预警启动标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规则、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内容和程序、区域应急联动要求等方面进行修改调整。
具体来看,一是修改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标准。取消以细颗粒物(PM2.5)浓度和臭氧(O3)浓度作为预警分级指标,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并降低了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的启动门槛。同时,区域应急预警启动条件由3个及以上相邻市(州)调整为4个及以上相邻市(州)。
二是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规则。因颗粒物(PM2.5)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倡议性减排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因臭氧(O3)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源的日常监管,不作强制性减排要求。因沙尘、山火、国境外传输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
三是进一步规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内容和程序。将预警发布时间提前至48小时及以上,增加应对过程评估内容,进一步强化移动源管控,要求建立重污染天气案例库等。
四是明确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增加省内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内容,应急联动城市原则上启动同一等级预警,预警等级和应急响应时间不再依据城市预测预报结果确定。增加川渝地区联动预警内容,强化川渝地区协同应对。
“新修订的《应急预案》涉及多个领域管控,二十余个省直部门参与其中。”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尤其是在公安、交通、卫生、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了一系列更加具体且以民为本的措施,以保障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城市运行不受影响,老百姓生活不受干扰。
例如,对于关乎民生保障、战略性产业等重点领域的生产单元,以及从事保障范围内货物运输等相关工作,在保障生产任务完成的同时,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或排放量。
而在工业生产领域,则突出差异化管控。《应急预案》明确,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时段制定分类管控措施,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严禁采取简单粗暴的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行为,禁止搞“一刀切”。
据悉,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此次调整,将实现更有效地应对重污染天气状况,助力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达成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共进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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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AQI
空气指数又称空气质量指数(AQI),是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各项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的影响,将常规监测的几种空气污染物浓度简化成为单一的概念性指数值形式,是国际上普遍采用且能定量评价环境空气质量优劣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