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8日,四川省发布实施《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旨在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工作机制,精准预警预报,加强区域应急联动。
今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近日,四川省对原预案进行修订并印发实施。
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共十一章,主要修订了以下方面。
一是修改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标准。取消以细颗粒物(PM2.5)浓度和臭氧(O3)浓度作为预警分级指标,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并降低了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的启动门槛。同时,区域应急预警启动条件由3个及以上相邻市(州)调整为4个及以上相邻市(州)。
二是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规则。因颗粒物(PM2.5)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倡议性减排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因臭氧(O3)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源的日常监管,不作强制性减排要求。因沙尘、山火、国境外传输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
三是进一步规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内容和程序。记者了解到,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将各级应急指挥机构预警发布时间提前至48小时及以上,增加应对过程评估内容,进一步强化移动源管控,要求建立重污染天气案例库等。
四是明确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增加省内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内容,应急联动城市原则上启动同一等级预警,预警等级和应急响应时间不再依据城市预测预报结果确定。增加川渝地区联动预警内容,强化川渝地区协同应对。
红星新闻记者 吕佳羽
编辑 李钰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