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浓浓寒意生,集中执行保民生。为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保障民生权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愁难急盼的问题,11月21日晚6时许,郯城法院继续开展“百日执行攻坚”专项集中行动。
典型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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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震慑,当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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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拖欠沙某某劳动报酬25000元,迟迟不愿支付,还玩起了失踪。案件申请执行后,执行干警对陈某提起线上查控后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集中行动当晚10点,执行干警到达陈某家,只有其配偶一人在家,未发现陈某身影。陈某配偶拒不配合执行,并主张其名下存款归她个人所有。执行干警告知其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存款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以对上述财产进行冻结、查封,这样会对其生活带来很大不便。同时告知其有财产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可能构成拒执罪,希望其能主动履行。经过执行干警半个多小时的释法明理,陈某配偶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理解并交纳了15000元执行款,承诺余款在3日内结清,并自愿承担共同还款义务。
典型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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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果断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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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申请执行周某某、胡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0年立案执行,执行中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且被执行人一直躲藏未能司法拘留。近日,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线索,称可以找到被执行人胡某某的居所,集中执行当天,执行干警来到胡某某住处将其拘传至院。面对执行人员的询问,胡某某仍然敷衍搪塞,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果断采取拘留措施。
本次执行行动共拘传13人,拘留5人。执行完毕7件,达成执行和解4件,执行到位金额15万余元。
郯城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靶向施策、全力攻坚,以“如我在执”的责任担当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努力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郯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