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视六组对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党委开展作风建设专项巡视

2024年11月19日,市委巡视六组专项巡视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党委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市委巡视六组组长作动员讲话,交警总队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按照十二届市委第四轮第二批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9日起,市委巡视六组对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党委开展为期2个月的作风建设专项巡视。

市委巡视六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和全市巡视巡察工作会议部署要求,重点监督检查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党委落实巡视和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学风、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清廉作风建设情况。
按照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视六组主要受理反映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六项纪律”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视组在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28720987(座机)、13512267600(手机),专门邮政信箱:天津市和平区第A08015号邮政信箱,同时在巡视驻地、市公安交警总队设置联系信箱,巡视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8:0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1月9日,欢迎大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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