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梁展豪 文/图
21日,市民陈女士向智慧海都968880报料称,她在10月初购买了一台新能源汽车。购车过程中,销售人员承诺她可以参与“福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并领取到1.6万元的购车补贴。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却发现车辆情况并不符合领取该补贴的条件,反而因车辆已完成过户,失去了获取更高额度“汽车报废补贴”的机会。
陈女士认为,汽车的销售人员存在工作疏忽,应当补偿她相应的费用,但之后却遭遇了冷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市民
销售操作不当
无法领取两万元换新补贴
10月1日,陈女士在福州国际车展上对一款汽车产生了浓厚兴趣,并于10月4日与汽车销售服务(福州)有限公司签订了购车合同,订购一台汽车,总价30.68万元。在购车洽谈期间,销售人员得知陈女士拥有一辆旧车,便向她保证,可以协助办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业务,成功后可以获得1.6万元的汽车置换补贴,陈女士同意了。
陈女士与汽车销售人员的对话
10月17日,陈女士提车后,便开始委托门店进行车辆置换服务,将旧车过户给他人,直到10月28日办理完成。但之后,陈女士在申领置换补贴的过程中,发现自己旧车是2010年购入,不符合“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申请条件,而应该参与“汽车报废补贴”项目,后者提供的补贴金额为2万元。
但由于旧车已经过户,陈女士现在既无法领取原计划的置换补贴,也无法转换至报废补贴。
陈女士发现自己不符合“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申请条件
汽车报废补贴是指消费者需要报废自己名下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是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将获得2万元的补贴。
对于不符合报废补贴条件的车辆,消费者选择转让旧车后购买新车,可享受汽车置换补贴。购买新能源车价格为25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6000元/辆(此为2024年11月20日前申报置换补贴的标准)。
汽车
销售方
销售过程中存在检核问题
会尽快提供补偿方案
对于品牌的回应,陈女士表示愿意等待最终的处理结果,并希望门店能够尽快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对此,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的林倩律师表示,2024年福建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作为政府补贴活动,凡符合置换条件的市民都可获得相应补贴。若确实因为销售人员因素,导致消费者出现财产损失,则销售方应当予以相应补偿。至于具体的过错系因销售还是第三方核检团队所致,那是销售方内部的责任承担问题,与陈女士无关。最后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当做好证据的收集保存,以备在可能的法律程序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