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飞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被禁止3年内参加海军范围采购活动

11月22日,本报从军队采购网获悉,由于相互串通投标,浙江飞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被禁止3年内参加海军范围采购活动的处理全部产品类别。

本报注意到,11月16日,军队采购网发布《关于浙江飞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失信处理公告(自行采购)》,公告显示,由于相互串通投标,根据军队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浙江飞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被禁止3年内参加海军范围采购活动的处理全部产品类别。在禁止期内,法定代表人王某玲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禁止参加上述范围军队采购活动,授权代表杨某洲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上述范围军队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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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还注意到,被处理供应商浙江飞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被处理人员包括授权代表杨某洲、法定代表人王某玲。此次处罚的生效范围(单位)为海军,处罚生效范围(品种)为全品种,处理开始时间为2024-11-16,处理截止时间为2027-11-16。处理依据为《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军后采〔2016〕512 号)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处理部门为海军后勤部采购供应局。

本报通过企查查了解到,浙江飞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12-19,法定代表人为王玲玲,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6MA2AYRMQ19,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雷甸镇通用航空产业园启航路1号856室。(文|中国基建报 程立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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