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城搜寻AE3088!你的“河南电视台”标牌哪来的?

大象新闻记者 阮海峰

11月19日,大象新闻·大象帮接到郑州市李女士的求助。据李女士反映,2024年10月20日上午8点半左右,一辆香槟色黄牌中巴车豫AE3088在小区门口停放时,堵住小区出入口。她父亲与司机理论继而发生争执,随后司机用力猛加油门、猛踩刹车致其父倒地受伤。李女士进一步发现,该中巴车悬挂着“河南电视台”的标牌,但经大象新闻记者调查确认,该标识为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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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在民警的协助下,大象新闻记者找到了豫AE3088的车主。涉事司机自称,今年6月份,他曾驾车参与梨园春擂台赛的活动。一个叫许某的人给了他一张“河南电视台”标牌,并指示他将其放置在车辆挡风玻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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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个标牌,许某又是从何处获得呢?

郑州市京广路派出所民警表示,他们已与许某取得联系。许某声称自己目前在国外,无法到派出所做笔录,并称是一位梨园春的吴姓工作人员给他的标牌。

“我以为还会有租车业务,所以没有在意,这个标牌就一直放在我的车前挡风玻璃处。”涉事司机解释。

随后大象新闻记者向《梨园春》栏目组进行核实。制片人艾楠表示,该车与梨园春栏目组无任何关系。中巴车司机所说的6月份梨园春擂台赛并不存在,梨园春栏目组在整个6月都没有举办此类活动。其次,司机提到的“河南电视台戏曲主持人”许某,以及许某所说的《梨园春》吴姓工作人员,栏目组内均无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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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商业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秦明律师介绍,省级电视台属于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伪造省级电视台标识的行为涉嫌多项违法。

首先是民事责任,如伪造省级电视台标识从事经营性活动,一方面是对经营活动相对方构成民事欺诈,另一方面是对电视台构成名誉侵权。

其次是行政责任,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治安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