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康药业收上交所监管工作函:要求说明前三季度存量制剂业务大增具体原因等

灵康药业11月22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灵康药业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监管工作函》。

监管工作函指出,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1亿元,同比上升53.34%,同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继续亏损0.91亿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扩展存量制剂业务以及拓展新业务。其中,新增商业配送业务较上年同期增长100%,存量制剂业务较上年同期增长48.42%。

上交所要求公司详细说明新增商业配送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模式、获客方式、开展期限情况,产生收入、利润及占比情况,涉及产品的主要品类、价格、成本费用及毛利率情况,前五大客户供应商的合作期限、成立时间、注册地、主营业务、是否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说明新增商业配送业务的收入确认时点及收入确认方法,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说明新增商业配送业务是否属于贸易业务、是否具有稳定的业务模式,相关业务收入是否属于依规应予扣除的收入;说明存量制剂业务本期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并补充披露前五大客户供应商有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时间、是否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来变动情况等。

同时,监管工作函指出,三季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77亿元,同比减少20.90%。此外,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0.61亿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上交所要求公司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及应收款项规模的情况与营业收入大幅增长是否匹配,并结合报告期内业务开展情况,详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