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批准上合国际枢纽港成为陆路启运港。这意味着,上合国际枢纽港将作为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满洲里铁路口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山口、霍尔果斯铁路口岸的陆路启运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山东由此再获国家级政策支持。
据介绍,将从12月1日起执行的启运港退税政策是出口退税管理模式的创新。启运港退税模式下,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在上合国际枢纽港启运放行后,即可收到报关单信息申报出口退税,节省了货物从启运港至离境港的途中运输时间和在离境港靠港、等待、办理离境手续、换装国际班列等时间,可有效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出口企业经济效益。“轮胎行业竞争激烈,节约成本很重要。”据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从上合国际枢纽港出发,必须要等到货物从新疆霍尔果斯离境、报关单结关之后,才能申报出口退税;有了新政策,在上合国际枢纽港报关放行后,企业就能立即申报退税,大约可提前15天获得退税资金。
作为全国唯一面向上合组织国家及“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展地方经贸合作的示范区,自启动建设以来,上合示范区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开放战略,链接全球资源和市场,日渐成为中国企业走向上合组织及“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母港”。获联合国批准国际港口代码“CNJZH”,获交通运输部“一票制、一单制、一箱制”交通强国专项试点,山东中欧班列在上合示范区已开行32条国际国内班列,连接上合组织及共建“一带一路”的23个国家、54个城市……叠加新落地的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上合示范区将形成惠企利企政策集成效应。“成为启运港,可吸引更多出口企业到上合国际枢纽港中转集聚,增强枢纽港的辐射带动效应和集聚能力。”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有助于上合示范区更好发挥联通陆海区位优势和综合交通枢纽功能,进一步畅通陆上国际贸易大通道,加速“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建设。
据了解,目前青岛市财政局、青岛海关、市税务局、上合示范区正强化协作配合,推进监管与退税流程的联调联试,做好前期筹备工作;后续,通过加强对符合条件企业的精准识别辅导,启运港退税政策覆盖面将持续扩大。
(大众新闻记者 付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