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波方称愿协商,王宝强律师:将反击

11月21日,“王宝强被举报涉嫌欺诈”引发网友关注,多条相关话题霸榜热搜。

22日下午,九派新闻联系到恩波格斗俱乐部一负责人,其表示一直非常愿意协商解决问题,但对方一再拖延。

“就像我们声明里说的,我们三番两次尝试协商。2023年7月份我们去北京协商过,今年七八月份,说好要再协商,但是(王宝强方)没有声音了。”

被问及之后是否还会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时,其回应:“原则上是想要协商的,但现在走到这一步,我也不知道会怎样。”

22日,王宝强的律师张起淮告诉九派新闻,王宝强方会采用法律手段反击。

此前张起淮代理过王宝强马蓉离婚案、苏享茂自杀案等知名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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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八角笼中》。图/电影剧照

据了解,恩波格斗俱乐部向警方报案称,王宝强及其公司涉嫌诈骗。双方曾合作拍摄《八角笼中》,但在票房分成上存在争议。

王宝强工作室随后发布微博称:“白纸黑字签订的分文不差,承诺过的帮助也从未食言。无愧于心,也绝不负信任,我们静待法律结果。”

22日,恩波格斗俱乐部发布回应声明。九派新闻注意到,该声明言辞激烈。“‘白纸黑字’是怎么签署的你难道忘了吗?‘承诺过的帮助也从未食言’,没有‘食言’,只有谎言和欺骗,‘无愧于心,也绝不负信任’,愧不愧,负不负,人在做天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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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波格斗俱乐部发布声明。图/社交平台截图

其中关于网友关注的“票房分成争议”,文中表示协议中明确约定王宝强所属的北京乐开花影业有限公司给予恩波格斗俱乐部40万授权费,同时约定影片票房9亿之内俱乐部不参与分账,超过9亿的票房给予俱乐部5%的票房分账。

其称,恩波出于对王宝强的信任,同时以为双方已经谈妥,未加细察性情之下就签订了“另一份”授权费仅20万元的协议,但该协议中并未有票房分账条款。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恩波格斗俱乐部称存在两份协议,前一份约定授权费40万及票房9亿内不分账、超9亿给俱乐部5%票房分账,后一份授权费变为20万且无票房分账条款,两份协议关键条款差异大,易引发争议。

但尚有证据仍不能证明王宝强方存在诈骗。因前一份协议当事人并未签字,而后一份协议双方签字能够表示当事人达成合意。如果俱乐部能够证明后一份协议的签订存在欺骗等情形,该协议可能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存在效力瑕疵。

记者:李韵聪 陶梓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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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