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虚列多项业务费用等,平安财险厦门公司合并被罚116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披露,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因多项违法违规事实,合并被罚116万元,其中厦门公司合并被罚款98万元。

厦金罚决字〔2024〕12号披露,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因虚列防预费,被罚款19万元;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思明支公司经理洪忍就,被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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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金罚决字〔2024〕14号披露,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因虚列车险服务费、虚挂中介业务套取费用、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被罚款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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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思明支公司经理叶琛、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第一支公司经理林子明、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团体财意健险部经理文世平,分别被处以4万元、5万元、8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