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立法开放之门更敞亮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建立法工委发言人机制

  大河网讯(记者 宋向乐)11月22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召开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新闻发布会,介绍建立法工委发言人机制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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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我是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哲,按照常委会工作安排,建立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机制,由我担任发言人。”发布会一开始,李哲就介绍建立发言人机制的相关背景。

  法工委是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作为参谋助手为省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权提供服务。为了推进立法与普法相结合,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更好地向社会公众介绍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情况,经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建立法工委发言人机制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或者记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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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据了解,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首次设立了法工委发言人机制,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的此次创新举措提供了重要背景和借鉴。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机制设立以来,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记者会、及时权威发布立法修法信息、深入细致解读相关法律的核心制度和重要条款、回应涉立法热点问题等多种方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在此背景下,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借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做法,并结合河南实际,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专门出台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工作办法》。

  《办法》规定,发言人采取定期发布和不定期发布的方式,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者记者会等,介绍省人大常委会有关立法情况。定期发布每两个月一次,一般安排在主任会议结束后、常委会会议召开前,主要介绍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法规草案的起草、修改情况等内容。不定期发布主要就社会关注的立法问题,及时发布有关信息。

  “法工委发言人机制是一个尝试、创新、完善的过程,我们将继续支持和配合新闻媒体做好立法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立法宣传的质量和效果。同时,也希望记者朋友们多支持、多关注、多参与人大宣传报道。”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宣传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我们将继续支持和配合新闻媒体做好立法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立法宣传的质量和效果。同时,也希望记者朋友们多支持、多关注、多参与人大宣传报道。”

  据了解,未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健全法工委发言人机制,不断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加强与公众、媒体的互动,推动立法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民主。同时,也将积极探索创新立法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河南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发布会上还通报了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省本级法规共11件,其中第一次审议的法规6件,第二次审议的法规5件。

  此外,郑州、开封、许昌、周口四个设区的市开展协同立法,制定的4件贾鲁河保护条例,以及平顶山、鹤壁、焦作、三门峡、信阳、周口六个设区的市7件法规也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