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东教授受邀出席数据治理论坛并作“流动创造价值 互联共促发展”主旨发言

2024年11月21日,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数据治理论坛在浙江乌镇举行。论坛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数据与技术保障中心、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协办。论坛以“深化数据跨境流动合作,推动全球数字经济发展”为主题,来自国内外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国际组织及有关政府部门和单位的160余位代表参会,围绕推动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合作、数据跨境管理实践和探索等话题,共商应对数据安全风险之策,共谋全球数据治理与合作之道,推动构建开放共赢的数据领域国际合作格局,共同促进数据跨境高效便利安全流动。

伏羲智库创始人李晓东教授以“流动创造价值 互联共促发展”为题作主旨发言时指出,数字经济作为推动全球经济增长的驱动引擎,数据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和动力来源,推动数据的跨境流动是实现全球数字经济协同发展的重要环节,然而当前数据跨境流动面临的政策壁垒、产业障碍和技术挑战阻碍了数据的跨境流动,让数据的价值难以充分释放。因此,探讨如何打破数据跨境流动中的政策壁垒、产业障碍和技术挑战,以及如何建立一个开放、包容、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环境,对于推动全球数字经济发展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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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东教授主旨发言

李晓东教授表示,数据跨境流动可以通过数据共享优化资源配置以提升经济效率,可以通过数据流动完善供应链管理以促进产业合作,可以推动数据互联促进创新要素整合以激发技术创新。数据跨境流动要处理好两对关系:一是处理好数据流动和数据安全的关系,二是处理好国家利益和全球普惠的关系。

数据跨境流动是结果,数据跨域互联是前提。要处理好两个关系,前提是要加强政策协调、促进产业联动、推动技术创新以实现数据跨域互联,对于此,李晓东教授提出三个建议。其一,持续供给全球数据治理的理念性公共产品,着力解决数据跨域互联中的文化互联互信问题。其二,加快建设数据国际合作的全球性协同平台,共同应对数据跨域互联中的产业互联互惠问题。其三,大力加强数据基础设施的互操作技术研发,聚焦解决数据跨域互联中的技术互联互通问题。

流动创造价值,互联共促发展。从数据作为要素的内生特性来看,只有让数据“活起来”,贯穿生产、管理和经营全流程,实现对数据的快速传输、综合利用、有效控制,才能创造经济价值。从全球经济发展的规律上看,只有让数据“联起来”,才能进一步优化全要素资源的全球配置。最后,李晓东教授呼吁以开放共享的心态、务实践行的态度和奋力创新的行动,共同推动数据跨境流动进入新的阶段,为全球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附发言全文:



流动创造价值 互联共促发展 


大家下午好!我是伏羲智库的李晓东,同时也是清华大学互联网治理研究中心和计算所互联网基础技术实验室的负责人,非常荣幸受邀参加今年的数据治理论坛,就“深化数据跨境流动合作,推动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提出我的看法,我发言的主题是“流动创造价值、互联共促发展”。


数字经济作为推动全球经济增长的驱动引擎,数据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和动力来源,推动数据的跨境流动是实现全球数字经济协同发展的重要环节,然而当前数据跨境流动面临的政策壁垒、产业障碍和技术挑战阻碍了数据的跨境流动,让数据的价值难以充分释放,数据治理论坛讨论此问题,大家共商对策、共谋发展十分必要。


数据跨境流动可以通过数据共享优化资源配置以提升经济效率,可以通过数据流动完善供应链管理以促进产业合作,可以推动数据互联促进创新要素整合以激发技术创新。从统计数据来看,数据跨境流动对全球GDP增长贡献率在1.5%左右,对发达国家的GDP贡献率在1%左右,对新兴市场的GDP贡献率能够高达2%~2.5%,这将是全球经济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数据跨境流动要处理好两对关系一是处理好数据流动和数据安全的关系。数据跨境流动,安全是保障,利用是目的。我们都不赞成数据流动中危害国家安全、侵犯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但是我们更应该防止因为数据安全而形成数据保护过度,加剧数据孤岛现象,甚至导致互联网碎片化;二是处理好国家利益和全球普惠的关系。今年9月,联合国通过了《全球数字契约》并强调了“数据鸿沟”,是指全球数据主要由少数国家和跨国平台掌控。“数据马太效应”已经形成并会加剧,必须建立通用数据标准和加强数据互操作才可以弥合数据鸿沟。因此,数据跨境流动不仅是要促进国家高质量发展,更是要立足于构建人类数字文明,解决全球数字经济面临的公正、可持续发展难题。


数据跨境流动是结果,数据跨域互联是前提。要处理好两个关系,前提是要加强政策协调、促进产业联动、推动技术创新以实现数据跨域互联,在此我表达三个方面的建议。


第一,持续供给全球数据治理的理念性公共产品,着力解决数据跨域互联中的文化互联互信问题。当前,阻碍数据跨域互联的因素有很多,既有政策性的、制度性的,也有技术性的,但归根结底是理念性的。不同国家和经济体对数据管理、隐私保护和安全控制的立场不同,存在价值对垒和信任赤字。全球数字治理的观念公共产品供给,如共同的伦理准则、合作原则、行动规范等等,能够为各国提供有效的互信基础。前不久我曾就数字经济发展提出要“装好刹车”而非“常踩刹车”的观点,要用高水平安全治理支撑高质量发展,得到了业界的普遍认同。在政策方面,中国将“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归于“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决策部署。今年3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细化了数据出境的业务合规标准和操作规范,对畅通数据跨境传输制度渠道,构建跨境数字贸易新格局,具有示范意义,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赞赏。


第二,加快建设数据国际合作的全球性协同平台,共同应对数据跨域互联中的产业互联互惠问题。截至目前,已有超过130个国家和地区通过了与数据和隐私保护相关的法律。全球数据跨境流动的政策差异化显著。面对这一挑战,国际社会已经采取了一些积极的措施。例如,联合国在其发布的《全球数字契约》中提出要设立一个专门的工作组,就各层面的数据治理问题开展全面且包容性的多利益相关方对话。联合国互联网治理论坛和亚太经合组织也都有支持数据政策对话的相关政策。但目前,这些平台的行动力尚显不足,尤其是在将政策协同转化为具体操作的实效上,进展缓慢。当务之急,是构建数据国际合作的协同平台,加强双多边政策协调和多方协同联动,构建全球数据治理框架以统一国际规则,推动数据保护认证体系以强化政策实施,确保在数据国际合作中,协调渠道畅通无阻、政策“同向发力”。平台作用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梳理主要国家和经济体的数据政策,识别共性、分析差异,提出具有广泛共识、操作性强的国际数据合作政策指引框架;二是抓住数据流通的关键链路,根据不同行业和主体的跨境数据业务需求,提供具体细化的政策建议;三是将跨国企业、行业协会、学术机构和政府智库等多利益相关方纳入平台,构建一个完整、灵活的政策沟通链条。最终目的是形成数据跨境流动的政策“护航”,将成功的合作经验凝固为国家间的合作备忘录,上升到各项国际合作框架之中。


第三,大力加强数据基础设施的互操作技术研发,聚焦解决数据跨域互联中的技术互联互通问题。伴随着数据治理合规的安全要求增强,以及数据的潜在价值逐渐受到重视,“数据将与现有应用平台解耦,并与新的应用服务结合”,促进数据跨组织域、跨城市域、跨国家域的流动,将改善数据孤岛现象,并释放出巨大的经济潜力。但是,数据解耦后的跨域互联也面临着数据是否可信、数据能否互联、数据如何流动的三大问题,这需要优化现有互联网体系结构、研发互联网基础技术、构建新的数据基础设施来解决。数据互操作技术是互联网的基础技术,数据互操作系统是互联网的操作系统,数据基础设施是互联网的核心设施。数据互操作技术是数据基础设施的底层技术,包含标识确权分类分级、认证授权算法管理两个方面,数据互操作覆盖了数据采集、传输、存储、计算、应用、消亡的数据全生命周期,强调了以数据中枢模式汇聚数据,而非用数据中台模式收集数据,也就是以符合互联网的方式发现和定位数据资源,并在保障数据权属和促进数据可信的前提下实现数据资源的安全交换。某种意义上,数据互操作技术必须保持与已有互联网基础技术,特别是域名系统等基础服务的兼容,并融合分布式身份、隐私计算、多方安全计算、联邦学习、区块链等新技术,并实现从网络、网站的粗粒度到数据(自治空间)的细粒度升级,从而让数据脱离平台的绝对控制,实现全球范围的数据互联互通。国际社会应合作解决数据跨域互联的技术标准,比如通用的数据格式、传输协议和交换标准,以技术互联打破“数据孤岛”,提升数据跨境流动效率。


最后,我想说,流动创造价值,互联共促发展。从数据作为要素的内生特性来看,只有让数据“活起来”,贯穿生产、管理和经营全流程,实现对数据的快速传输、综合利用、有效控制,才能创造经济价值。从全球经济发展的规律上看,只有让数据“联起来”,才能进一步优化全要素资源的全球配置,让我们以开放共享的心态、务实践行的态度和奋力创新的行动,共同推动数据跨境流动进入新的阶段,为全球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以上是报告主要内容,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