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听 | 拒绝贫困生国外旅游,不妨强化“事后监管”

评论员 李长需

一个贫困生,被人举报去了十五六个地方旅游,甚至还包括日韩等国外一些地区,这事儿炒热以后,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才“后知后觉”,“经查属实,根据学校的资助文件相关规定,学院决定取消其受助资格,停止困难资助”。

对于学院来说,这事儿挺尴尬的。自己资助的贫困生,“出现了一些不合理消费”,闹得满世界都知道了,自己才知道。这事儿即便别人不批评,自己也会心里不得劲儿。怎么会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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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怨谁?怪那位贫困生不知轻重,偏要发朋友圈炫旅游照,最终惹得有人不满给捅了出去?要说怪贫困生,也能怪得着,明明“钱包”不同以往了,已经可以有钱到处逛了,偏偏还要吃着贫困资助不消停,给学校“制造”麻烦。但要把大帽子都扣在贫困生的头上,似乎他也觉得冤枉,我都有旅游的钱了,你学校咋还给我戴个贫困生的帽子?

说了一百圈,还是校方的贫困生管理出了问题。当初涉事学生被评为贫困生,似乎没有多大问题,父母离婚,父亲欠下巨债,母亲鞋厂务工,入不敷出,没人给生活费和学费,学校给与其资助,也合情合理;这孩子进入大学之后,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拿奖学金,勤工助学,家教,把一个学生可能获得报酬的通道都走了个遍,不仅能交学费和养活自己,加上助学金还有不少的剩余。这剩余的钱,就是他出去旅游的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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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涉事学生能有钱出国旅游了,若不是他自曝形成引起舆论关注,恐怕学校还“蒙”在鼓里。这也从侧面反映了,校方在贫困生认定和管理上的“教条主义”,“一日贫困生,四年全是贫困生”,即便他中途“一夜暴富”,我也不改变。这么干,被打脸,是一定的。这也体现了校方在贫困生事后监管方面,存在着不小的漏洞;更彰显了校方在贫困生的动态管理上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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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贫困生的资金,一定要花在刀刃上,花在最需要的同学身上。所以,在贫困生的认定和管理上,一定要做好认定,也要做好认定后的事后监管,将之前是贫困生但之后不符合贫困生条件的学生,及时调整出去;将之前并不贫困但因家庭变故出现贫困的学生,及时调整进来。这才符合资助金的使用要义。

大数据时代,做好事后监管和动态管理并不困难。别说这有多大难题。目前,有不少高校通过分析学生在食堂和超市的消费数据,将每月消费低于规定的学生列为受资助对象,这都是现成的例子,没什么不好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