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11月22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发布通知,取消广州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穗国房字〔2005〕375号)同时废止。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至此,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均宣布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值得一提的是,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了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其中提到,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南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