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吴先生向什邡市民服务中心反映,自己的新能源汽车在什邡市政停车位停放未超过2小时被收取了停车费。
什邡市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表示,各地的市政停车收费价格存在差异,收费标准是按照当地发改部门制定的收费文件执行。什邡市新能源汽车的收费执行标准严格按照什发科价格〔2023〕14号文件规定执行:一是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免费停放时间为2小时,超过2小时的按收费标准减半收取;二是城镇道路临时占道停放泊位,对新能源汽车免费停放时段为1小时,超过1小时的按收费标准计费收取。
经核实,吴先生的车辆当天在什邡金河南路市政停车泊位停放时间为1小时48分钟,已超过临时占道停放泊位的免停1小时,故需要支付3元停车费。